2022年度津市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津市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津市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有关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的政策、法律、法规。
(二)统筹规划全市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事业产业发展,拟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进相关领域体制机制创新。
(三)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活动;负责本市重点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基础设施建设;负责津市市旅游整体形象打造及宣传推广,促进相关行业对外交流和合作,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负责全市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市场经营活动的行业监管,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和行业标准化建设,依法规范市场。
(五)负责推进全市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实施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科技创新发展,推进相关行业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领域的科研活动及成果推广。
(七)负责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工作领域的行政许可和监督。
(八)指导全市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等市场的违法行为。
(九)组织实施文化(文物)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全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负责市本级体育彩票的销售管理。
(十)拟订全市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行业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行业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标准和等级标准。
(十一)负责推动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十二)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十三)负责对全市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监管、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协调全市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和重要保障期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事项;指导实施全市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十四)负责对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全市广播电视系统安全播出工作。
(十五)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全市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
(十六)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全市体育竞赛项目的设置与布局,组织管理体育训练、体育竞赛、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负责体育运动中反兴奋剂的相关工作。
(十七)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加强全市体育后备人才建设,指导和推进全市青少年体育工作。会同教育部门协调青少年运动员文化教育和日常管理事项。
(十八)指导、管理全市文物和博物馆工作,负责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九)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承担权限范围内文物保护单位的审核及其保护、利用、维修项目审核、审批、备案工作;承担权限范围内文物维修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资格审核工作;根据授权,对全市基本建设工程的考古勘探和抢救性发掘项目进行审核;负责行政区域内博物馆、纪念馆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津市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内设机构包括:内设股室5个,内设股室分别是办公室、行政审批股、社文艺术股、文物股、旅游股。本单位共有编制人数55人,实有人数50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
津市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1.津市市文旅广体局本级;2.津市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3.津市市艺术研究所;4.津市市全域旅游中心;5.津市市博物馆;6.津市市红二军团指挥部旧址陈列馆;7.津市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8.津市市青少年业余体校。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注:本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1,953.06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739.18万元,下降74.61%。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953.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49.05万元,占94.6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04.01万元,占5.3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953.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4.32万元,占40.16%;项目支出1,168.74万元,占59.8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49.05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843.19万元,下降75.96%。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49.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67%。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27.91万元,下降30.93%。主要是因为本年文物项目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49.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822.05万元,占98.54%;其他支出27万元,占1.4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23.2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849.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25%,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660.23万元,支出决算为899.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终根据本年实际支出情况进行了科目调整。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6.3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设置本科目,年终根据本年各类文化活动项目支出情况进行了科目调整。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设置本科目,年终根据本年实际群众文化项目支出情况进行了科目调整。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旅游宣传(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2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本年追加的旅游宣传项目进行确定。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8.17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本年实际追加的其他文化和旅游项目进行确定。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404万元,支出决算为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5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的文物保护项目根据项目计划和进度支出,相关项目仍在进行,款项有待后续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
年初预算为32万元,支出决算为54.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1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本年追加的博物馆项目资金支出情况进行确定。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58.19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本年追加的其他文物支出项目情况确定。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场馆(项)
年初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3.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体育场馆项目支出减少。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群众体育(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0.12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本年追加的群众体育项目支出情况确定。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4.23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本年追加的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传媒项目支出情况确定。
1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本年追加的其他类项目支出确定。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1.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68.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6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02.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34%,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2万元,支出决算为1.14万元,完成预算的21.92%,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1.14万元,完成预算的2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有关规定进行支出 ,与上年相比增加0.9万元,增长37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接待兄弟单位访问学习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相关车辆已停用,无费用 ,与上年相比减少0.15万元,下降10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年相关车辆已停用,无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4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2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4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1个、来宾92人次,主要是接待兄弟单位访问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本年我单位相关车辆已停用,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津市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津市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02.93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41.7万元,下降28.8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支出。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支出会议费0万元,我单位2022年度无会议费支出;开支培训费1.41万元,用于开展高质量发展战略培训及各类业务培训,人数 18 人,内容为高质量发展战略培训、体育产业培训、文物保护工程业务培训、讲解员培训、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保障培训等;举办百团大赛预算0元,支出20万;十九届群星奖赛参赛经费预算0万,支出10万等。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津市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8.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08.7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8.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08.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百分比因支出总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8.78万元,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因支出总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津市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共有车辆7辆(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日常巡查执勤的电动车 1 辆、文化活动用的流动舞台车1辆及通信保障车1辆、全域旅游观光电动车4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我们围绕单位主要工作任务积极履职,按照预算资金管理合理有效使用财政资金,基本实现了年初既定的绩效目标,保证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果。
2022年度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详见第五部分绩效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津市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为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等文件精神,我们对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1、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省有关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的政策、法律、法规。
(2)统筹规划全市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事业产业发展,拟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进相关领域体制机制创新。
(3)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活动;负责本市重点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基础设施建设;负责津市市旅游整体形象打造及宣传推广,促进相关行业对外交流和合作,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负责全市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市场经营活动的行业监管,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和行业标准化建设,依法规范市场。
(5)负责推进全市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实施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科技创新发展,推进相关行业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领域的科研活动及成果推广。
(7)负责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工作领域的行政许可和监督。
(8)指导全市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等市场的违法行为。
(9)组织实施文化(文物)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全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负责市本级体育彩票的销售管理。
(10)拟订全市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行业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行业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标准和等级标准。
(11)负责推动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12)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13)负责对全市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监管、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协调全市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和重要保障期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事项;指导实施全市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14)负责对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全市广播电视系统安全播出工作。
(15)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全市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
(16)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全市体育竞赛项目的设置与布局,组织管理体育训练、体育竞赛、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负责体育运动中反兴奋剂的相关工作。
(17)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加强全市体育后备人才建设,指导和推进全市青少年体育工作。会同教育部门协调青少年运动员文化教育和日常管理事项。
(18)指导、管理全市文物和博物馆工作,负责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19)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承担权限范围内文物保护单位的审核及其保护、利用、维修项目审核、审批、备案工作;承担权限范围内文物维修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资格审核工作;根据授权,对全市基本建设工程的考古勘探和抢救性发掘项目进行审核;负责行政区域内博物馆、纪念馆的监督管理工作。
(20)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部门机构设置
内设股室5个,内设股室分别是办公室、行政审批股、社文艺术股、文物股、旅游股。
3、人员编制情况
本单位共有编制人数55人,实有人数50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22年我单位共发生支出1,953.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4.32万元,项目支出1,168.74万元。
1.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基本支出784.32万元,其中:行政运行608.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7.63%;群众文化0.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01%;旅游宣传1.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21%;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126.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08%;博物馆1.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13%;体育场馆0.8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1%;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5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62%;其他支出25.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23%。
2.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项目支出1,168.7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383.29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2.8%;文化活动66.3万元,占项目支出的5.67%;群众文化19.9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71%;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70.03万元,占项目支出的5.99%;文物保护7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6.42%;博物馆53.77万元,占项目支出的4.6%;其他文物支出358.19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0.65%;体育场馆13.04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12%;群众体育60.1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5.14%;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7.2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5.75%;其他支出1.8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15%。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
本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基本实现。一是基础场馆有进展、文艺作品创作有突破、惠民活动有影响、人才队伍建设有提升,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二是旅游活动不断叠加、旅游产品不断丰富、旅游项目建设不断推进、旅游宣传促销不断发力,文旅产业融合发展加快;三是推进了项目申报、文保建设、非遗传承,文化遗产保护走实走深;四是赛事活动有序开展、场馆服务效能不断优化、健身指导提升加强,全民健身活动普及普惠;五是严格监管执法、提高执法技能、突出行业疫情防控,文旅广体市场规范有序。
本年度文化、旅游、体育等活动按计划保质保量开展,文物保护工程项目按进度稳步实施。经济效益上,旅游设施的完善、旅游环境的改善有利于吸引更多外来游客,增加旅游收入,带动我市旅游产业的发展;社会效益上,文化文物、旅游、体育等环境的改善将为群众提供安全、良好的旅游、休闲、登山、健身场地,公众能及时分享文化文物、旅游项目带来的成果,对津市市城市形象、精神文明建设的提升有一定积极作用。生态效益上,改进文化(文物)、体育、旅游环境的同时,也是重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可持续影响上,文化(文物)、旅游、广电、体育工作的提升对社会有着良好的长期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上,群众对文化、旅游、广电、体育等各项工作的满意度较高。
2、部分重点项目支出绩效
津市市曹家巷一号民居修缮工程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84.5万元,执行数为271.8万元,完成预算的95.5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产出情况,包括曹家巷一号建筑本体修缮,室内外地面垃圾清理、地坪标高处理,地面铺装修缮,院内、外排水系统的修缮基本完成;二是效益情况,包括有助于“曹家巷一号”的完善保存,民居本体及周边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为群众提供安全、良好的休闲、健身场地,扩大文物保护工作在当地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影响力,让地方政府和老百姓真切地感受到文化遗产可以助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津市市曹家巷一号民居修缮工程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总体完成本工程,对保护地方文化遗产,研究津市地方历史,乡土建筑文化有着重要作用。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通过对本年度总体财务管理情况,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及各项资金执行情况等方面的总结分析,大致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我单位年初部分文物保护项目预算金额及政府采购预算金额较大的问题,主要是因为部分文物项目是否实施及采购具有较强的不确定性,有关文物保护项目的实施需要获得上级有关部门的批复才能进行,因此可能造成预算金额与实际情况相比偏离较大的情况。二是部分上级专项资金指标下达时间较晚,导致有关项目资金在年度内执行情况较低、执行进度较慢,从而影响本年该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三是部分需要走政府采购流程的项目,由于实施项目采购计划不够及时,项目采购工作启动较晚,而实施政府采购所需的审批流程较长,导致采购时间紧张,从而影响单位采购工作的良好开展。
五、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单位将从以下几方面改进财务管理工作。一是年初进行文物保护项目及其他大型项目预算时,充分考虑各个项目实施的可能性,从而更为合理地确定各项目预算金额,从总体和全局上把握年度项目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二是积极主动与财政部门和上级有关部门对接专项资金的下达情况,确保各项资金的尽早下达与及时拨付,保证资金执行进度。三是做好年度、季度、月度政府采购项目的计划和安排,及时启动采购工作、确保各项采购工作按计划稳步实施。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