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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公安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2023-08-28 14:38 信息来源:津市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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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津市市公安局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津市市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津市市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一)对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

(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津市市公安局内设机构包括:根据上述职责,编委核定我局设综合管理机构5个:政工室、警务保障室、法制室、纪委监察室、行政审批服务办;执法勤务机构13个:交通警察大队、指挥中心、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禁毒大队、刑事科学技术室、受立案管理室、特巡警大队、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大队;11个派出机构:三洲驿派出所、汪家桥派出所、襄阳街派出所、金鱼岭派出所、嘉山派出所、新洲派出所、毛里湖派出所、药山派出所、白衣派出所、西湖水上派出所、水上派出所;2个直属机构:津市市看守所、津市市拘留所。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209人,实有人数211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 

津市市公安局无下属单位,因此,津市市公安局2022年单位决算即津市市公安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注:本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8,769.07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30.95万元,下降2.57%。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收、支有所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8,769.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62.3万元,占97.6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06.77万元,占2.3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8,769.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71.35万元,占77.22%;项目支出1,997.73万元,占22.7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562.3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37.72万元,下降4.86%。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收、支有所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56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64%。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32.59万元,增长7.98%。主要是因为本年度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在财政拨款资金中列支,与上年度不同。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562.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8,539.63万元,占99.73%;卫生健康支出17.67万元,占0.21%;其他支出5万元,占0.0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850.0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56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93%,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9,100.44万元,支出决算为7,941.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2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中有些资金在本年度未完成支付。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9.21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外资金未在财政拨款中列支,年初预算时所有资金均在财政拨款资金中列支。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4.52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外资金未在财政拨款中列支,年初预算时所有资金均在财政拨款资金中列支。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5.4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外资金未在财政拨款中列支,年初预算时所有资金均在财政拨款资金中列支。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8.74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外资金未在财政拨款中列支,年初预算时所有资金均在财政拨款资金中列支。

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67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外资金未在财政拨款中列支,年初预算时所有资金均在财政拨款资金中列支。

7、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外资金未在财政拨款中列支,年初预算时所有资金均在财政拨款资金中列支。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64.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0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3.1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759.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6.81%,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65万元,支出决算为246.95万元,完成预算的93.19%,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8.13万元,完成预算的5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与上年相比减少2.63万元,下降24.4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97.85万元,完成预算的97.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数与预算数几乎不存在差额 ,与上年相比增加97.85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按照省厅要求购置11台执法执勤巡逻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50万元,支出决算为140.97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数与决算数差距不大 ,与上年相比增加40.97万元,增长40.9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购置11台执法执勤巡逻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13万元,占3.29%,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38.81万元,占96.7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2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13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67个、来宾598人次,主要是业务交流、督察检查、协助办案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38.8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97.85万元,根据湖南省公安厅相关工作要求,经本级财政、国资、社控等部门同意,为满足公安工作需要,本年度新购置执法执行巡逻车辆购置公务用车1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0.97万元,主要是执法执勤车辆充值油卡、购买车辆保险、年检等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8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津市市公安局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津市市公安局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759.98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336.02万元,下降16.03%,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及行政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支出会议费1.88万元,开会次数4次,参会人数728人次,主要用于召开全市公安工作会议、“中国人民警察节”表彰慰问大会等;开支培训费17.81万元,培训次数23次,参加培训人员66人次,主要是参加警衔晋升培训、新警入警培训等;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津市市公安局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由于总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由于总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百分比因支出总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百分比因支出总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因支出总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津市市公安局共有车辆38辆(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电动巡逻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十四、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我们围绕单位主要工作任务积极履职,按照预算资金管理合理有效使用财政资金,基本实现了年初既定的绩效目标,保证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果。 

2022年度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详见第五部分绩效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津市市公安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为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等文件精神,我们对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1、部门职能、职责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8)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0)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11)对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

12)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3)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2、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编委核定我局设综合管理机构5个:政工室、警务保障室、法制室、纪委监察室、行政审批服务办;执法勤务机构13个:交通警察大队、指挥中心、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禁毒大队、刑事科学技术室、受立案管理室、特巡警大队、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大队;11个派出机构:三洲驿派出所、汪家桥派出所、襄阳街派出所、金鱼岭派出所、嘉山派出所、新洲派出所、毛里湖派出所、药山派出所、白衣派出所、西湖水上派出所、水上派出所;2个直属机构:津市市看守所、津市市拘留所。 

3、人员编制情况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209人,实有人数211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22年我单位共发生支出8,769.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71.35万元,项目支出1,997.73万元。 

1.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基本支出6,771.3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6,737.1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9.49%;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6.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2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7.6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26%。

2.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项目支出1,997.7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411.4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70.65%;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2.64万元,占项目支出的5.14%;执法办案254.5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2.74%;其他公安支出75.4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77%;其他公共安全支出148.74万元,占项目支出的7.45%;其他支出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25%。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 

津市市公安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 全年执行数8769.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71.35万元、项目支出1997.73万元,年度总体目标实际完成情况:根据各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及我局发展规划,坚持精打细算、厉行节约、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的原则,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率。质量指标:人员经费保障人数361人,基建工程完工5项,接处警数3278起,立案数526起,大型宣传活动10次,党建工作任务完成率100%;质量指标:人员经费保障合规率100%,完成率100%,破案率≥75%,宣传知晓率≥90%,机关事务正常运转率100%;时效指标:完成及时率100%,完成时效2022.1.1-2022.12.31;成本指标:保障标准4250元/人·月,成本控制额3000元/人·月,成本合规合理率8769.07万元;社会效益指标: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升工作效率和队伍形象;可持续影响指标:公安工作发展可持续;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满意度≥90%。 

2、部分重点项目支出绩效 

一是禁毒工作经费40万元;实施时间:2022.1.1-2022.12.31;实施内容:开展全市禁毒工作;专项长期绩效目标:维护新时代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进一步遏制毒患,开创禁毒工作新局面;专项年度绩效目标:通过开展禁毒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禁毒意识和识毒、防毒能力,努力推进新时代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向纵深发展。二是拘留人员伙食费15万元;实施时间:2022.1.1-2022.12.31;实施内容:按标准保障在押人员给养费;专项长期绩效目标:依据国家法律对在押人员实行武装看守,保障安全,管理拘留人员的生活和卫生,保障后续工作的顺利进行;专项年度绩效目标:切实加强公安监管场所经费保障和管理,保障被监管人员的基本生存需求等合法权益。三是看守所新收押人员裸身入监所需经费35万元;实施时间:2022.1.1-2022.12.31;实施内容:看守所新收押人员裸身入监管理;专项长期绩效目标:实施规范化管理,确保监所安全;专项年度绩效目标:通过实行看守所新收押人员裸身入监管理,杜绝看守所新收押人员夹带违禁品入监,确保监所绝对安全。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对预算和预算绩效管理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我单位的预算编制和预算绩效管理等工作都是由财务部门完成,无论是领导还是工作人员都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没有组织相关部门开会、讨论,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商量、修改以及确认等过程,最后全部由财务人员完成,过程较为仓促,使得预算编制和预算绩效管理不够充分、合理和科学。二是预算编制和预算绩效管理人员的能力不足。预算编制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需要财务人员和相关业务人员参与,不是哪一个人就能独立完成的,其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直接影响这项工作的完成进度和质量,我单位具备此项工作的人员各方面水平还有待提高

五、下一步改进措施 

改进措施:一是对预算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从上到下引起高度重视。单位领导要重视、财务人员要重视、业务人员要重视,然后全员配合,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全面做好预算编制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确保本单位预算和预算绩效管理更加科学化、合理化、符合实际。二是相关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学习相关文件、规定等;向懂专业懂业务的专业人士请教;向做得好的其他单位学习,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总结分析,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专业素质,确保预算编制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津市市公安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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