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津市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津市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津市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参与拟定机关事务制度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全市机关事务工作,协助解决机关事务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协助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
(二)承担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必要性审查,参与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规划、调剂、使用监管、维修等事务性工作,协助管理和使用办公用房专项资金。
(三)参与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参与对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实行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备管理,包括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及相关经费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四)承担拟定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参与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参与监督检查行政事业单位的公务接待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公共机构节能的事务性工作;参与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参与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管理工作,协助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节能技术改造及专项资金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津市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内设机构包括:无内设机构。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3人,实有人数3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
津市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无下属单位,因此,津市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单位决算即津市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注:本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154.77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54.7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上年无收、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54.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4.7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54.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77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4.77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54.7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上年无财政拨款收、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4.7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4.77万元,增长100%。主要是因为新成立单位,上年无财政拨款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4.7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4.77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4.77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无预算。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3.94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无预算。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7.83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无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4.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1%,主要包括:伙食补助费。公用经费152.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39%,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2.77万元,支出决算为141.82万元,完成预算的99.33%,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06万元,完成预算的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公务接待较少 ,与上年相比增加0.06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去年无公务接待。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73.51万元,支出决算为73.5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相比增加73.51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去年无预算。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68.26万元,支出决算为68.26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相比增加68.26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去年无预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6万元,占0.04%,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1.77万元,占99.9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2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个、来宾10人次,主要是常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来津授课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41.7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73.51万元,单位本级购置公务用车4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26万元,主要是维修、保养、清洗、燃油、保险、路桥、年检、误餐补助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8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津市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津市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决算与上一年度持平。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支出会议费0万元,我单位2022年度无会议费支出;开支培训费0万元,我单位2022年度无培训费支出;因新成立单位,无会议、培训。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津市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7.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7.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7.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7.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7.01万元,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百分比因支出总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因支出总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津市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共有车辆38辆(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4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普通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我们围绕单位主要工作任务积极履职,按照预算资金管理合理有效使用财政资金,基本实现了年初既定的绩效目标,保证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果。
2022年度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详见第五部分绩效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津市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为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等文件精神,我们对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1、部门职能、职责
(1)参与拟定机关事务制度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全市机关事务工作,协助解决机关事务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协助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
(2)承担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必要性审查,参与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规划、调剂、使用监管、维修等事务性工作,协助管理和使用办公用房专项资金。
(3)参与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参与对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实行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备管理,包括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及相关经费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4)承担拟定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参与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参与监督检查行政事业单位的公务接待工作。
(5)承担统筹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公共机构节能的事务性工作;参与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参与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管理工作,协助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节能技术改造及专项资金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2、部门机构设置
无内设机构。
3、人员编制情况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3人,实有人数3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22年我单位共发生支出154.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7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基本支出154.7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8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3.9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4.85%;行政运行77.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0.29%。
2.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项目支出0万元,2022年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
2022年,津市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共计开展两次办公用房清查工作。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中办发〔2017〕70号)有关规定,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在10月1日前通过全国数据库报送办公用房基础信息。7月25日,常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专门下发文件通知,要求各区县市认真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切实抓好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统计工作,并于9月10日前向市管局报送数据。对此,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狠抓落实,目前已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全市共有84家公益二类以上行政事业单位在本次办公用房信息统计范围,共有院落56个,总用地面积约22.50万㎡,总建设面积约13.36万㎡,其中办公用房建筑面积约10.21万㎡,技术业务用房建筑面积约3.15万㎡。11月,接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开展全市办公用房进行大清查工作,对全市141家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全面摸排,建立健全办公用房使用台账资料,严格按照要求管理全市办公用房使用,强化办公用房分配调整力度,充分发挥现有办公用房使用效益,进一步改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老旧、分散的面貌,向现代化、集约化化办公方向推进。此次摸排共清理出11处闲置用房,为下一步调配办公用房打好基础。
(1)全市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工作。今年来,津市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全程覆盖、重点推进、分类指导”的思路,抓基础、立制度、强落实、重考核,顺利完成了各项节能目标任务。9月份,我市召开能源系统填报培训会,开展全市能源填报工作,每月津市市按时按标向常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填报各项能源数据,数据审核通过省级验收,得到常德市机关事务局领导高度表扬。2022年我市公共机构(办公楼、场馆)人均综合能耗52.44千克标煤/人、单位建筑面积能耗2.80千克标煤/平方米、人均用水量17.45立方米/人,各项用能指标均低于常德市市平均水平。今年来,津市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开展“文明节水 人人节水”、“绿色餐饮自律”、“光盘行动”等活动,倡导小份餐饮、自主餐饮、分餐制、“半份菜”、组合套餐等方式节俭用餐,今年来,创建了4家节约型食堂,有效提高了广大机关工作人员的节能意识。
(2)全市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2022年以来,全市共创建了18家常德市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各单位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都高度重视创建工作,目前18家单位均已通过常德市级示范单位验收;今年来,津市市第二小学成为创建2022年省级节约型公共机关示范单位。
2、部分重点项目支出绩效
2022年7月份以来,根据湖南省、常德市要求,全面开展公务用车改革归拢工作,由津市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工作开展以来,将全市各单位留存公务用车统一划拨至机关事务中心名下,共计50辆。同时,在常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正确指导下将湖南省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启动运行,涉及行政事业单位80家,共计105辆车;普通公务用车53辆、执法执勤用车52辆。根据省市文件要求,所有公务用车出行,包括因公租车出行,都必须按照系统流程申报审批。自7月份起至12月份,我市公务用车出行调度共计1510次;因公租车出行共计1167次。全年来,未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等问题。继续完成公务用车管理体系,完善“一车一卡”落实“一车一账”,严格落实车辆各项管理制度,坚决做到不失管、不漏管,全力堵截公务用车违规使用等情况的发生。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股室业务能力亟需提升。面对机关事务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工作思路不宽,措施办法不多,考虑工作局限于眼前多,满足于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满足于某迹象具体工作的开展。遇到困难,往往等待上级的指示精神多,思考谋划解决少,进取精神有所松懈,满足于日常工作正常运转,止步于工作任务顺利完成,有“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心理,工作目标要求不高,工作质量把控不严,争先进、创一流的思想有所退化。
2.应急处突能力有差距。机关事务工作,正朝着信息化、便捷化的方向发展,对新发展阶段不够适应,思想观念跟不上时代发展要求,接受互联网时代的多元化、跨界的新形势较慢,导致自己的视野不够开阔,能力不够综合,没有形成必备的知识体系,在遇到基于新形势机关事务工作,还是按照“老思路”开展工作,部分干部自身的能力本领不足以科学有效应对。
3.综合协调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在津市市办公用房方面,与各单位分管领导缺少沟通,对全市闲置用房的掌握力度不够,无法更好的发挥公共资源的利用。
五、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工作中,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将以作风建设为关键,打造过硬干部队伍。坚持“缺什么补什么”原则,结合机关事务工作实际,重点在服务意识、创新意识、形象意识和学习意识上下功夫,不断推动机关事务管理从粗放式、经验式向规范化、专业化转型,不断磨砺干部队伍“务实勤快精细廉洁”作风,推动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