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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审计局关于津市市水运事务中心
2020至2022年度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结果公告

2023-11-10 16:06 信息来源:津市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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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审公告〔20237

 

津市市审计局关于津市市水运事务中心

2020至2022年度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结果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津市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7月至2023年8月,对津市市水运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市水运中心)2020至2022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市水运中心为市交通运输局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水路交通安全行政执法及监督检查;负责责任范围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单位内设航运事务组、船舶船员组、水上应急救援中心5个股室。2022年末,实有在职人员9人,借出人员1人,借入人员6人,临聘人员4人,合计18人。

    2020年至2022年,市水运中心账面收入总额1909.94万元,账面支出总额1551.93万元,三年收支结余为358.01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市水运中心资产总计718.91万元,负债总计115.48万元净资产总额603.43万元。

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市水运中心公用经费支出总额为317.22万元,“四费”及燃料费支出合计53.1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68万元、培训费3.65万元、公务用车1台运行维护费10.05万元、差旅费10.72万元、执法艇2艘燃料费23.04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至2022年,市水运中心履行职责对船舶垃圾污染物收集、转运情况进行了监管。财政财务收支较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经费支出实行分级审批签字制度,财务状况基本能保运转,财政指标略有结余,也还存在事业收入来源不足个别账目处理不及时内部管理欠规范的情况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擅自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超标准配套住房公积金。

(二)购置电子显示屏未进行政府采购。

(三)超范围列支。

(四)固定资产账实不符,且有部分资产闲置,未有效利用。

、审计处理处罚及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津市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要求市水运中心予以整改。截止审计结果公告之日,此次审计查出的问题,市水运中心已整改完毕。                        

 

 

                                                                  2023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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