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审公告〔2023〕8号
津市市审计局关于中共津市市委政法委员会2020至2022年度
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之规定,津市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7月至2023年8月,对中共津市市委政法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委政法委)2020至2022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市委政法委是市委正科级工作机关。其主要职能是:对全市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津市、法治津市建设,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等。单位内设综治督导室、维稳指导室、执法监督室等6个股室。2022年末,实有在职人员24人,其中,在编干部职工17人,借入人员9人(其他单位人员7人,网格员2人),借出人员2人。该单位财务核算内容除机关收支外还包含有“网格员”、“家事和”等项目收支。
2020至2022年度,市委政法委账面收入总额2230.53万元,账面支出总额2048.78万元,三年收支结余181.76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市委政法委资产总计132.29万元,负债总计-0.06万元,净资产总计132.35万元。
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市委政法委“四费”支出合计69.9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72万元、公车购置及运行费40.65万元、会议费14.41万元、培训费8.19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20至2022年,市委政法委建立了内部管理制度,财政财务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国有资产购置、处置程序基本合规,但在内部管理和财务管理方面还有所欠缺。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挤占专项资金。
(二)网格化工作经费超预算支出。
(三)以不规范的票据列支宣传印刷费。
(四)司法救助管理不规范。
(五)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部分资产购置未及时计入财务账,已消失的资产仍在账面上体现。
三、审计处理处罚及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津市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市委政法委予以整改。截止审计结果公告之日,此次审计查出的问题,市委政法委正在整改中。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