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审公告〔2023〕10号
津市市审计局关于津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至2022年度财政财务收支及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之规定,津市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4月至5月,对津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市工信局)2020至2022年度财政财务收支及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市工信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主要承担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日常经济运行调节,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拟定全市新型工业化的发展战略,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推进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等。内设经济运行股、投资规划股、中小企业服务股等9个股室,下设津市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津市市散装水泥和墙体材料革新管理办公室、津市市节能工作办公室3个二级机构。核定行政编制10名、事业编制15名(含参公事业编制8名),2022年末实有在职干部职工27人,其中:行政编10人、事业编13人(含参公事业编6人)、临聘人员4人。
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市工信局收入总额12153.85万元;支出总额为12299.92万元,三年累计收支结余0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末,市工信局资产总计31.22万元,负债总计0万元,净资产总计31.22万元。
2020至2022年度,市工信局支出公务接待费5.44万元、公务车运行费45.14万元、差旅费14.38万元、会议费6.77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20至2022年度,市工信局资产结构良好,无不良债权债务,人员待遇得到保障。修订和完善了廉政建设制度、考勤制度、会议和学习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9项制度,内部控制体系较完善,内控制度基本遵照执行。但本次审计发现单位还存在差旅费报销无领导签字、食堂就餐记录不规范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㈠超范围列支。
㈡经济合同执行不规范。
三、审计处理(处罚)及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于市工信局存在的超范围列支、经济合同执行不规范等问题,责成其严格控制支出范围和规范执行经济合同。截止审计结果公告之日,此次审计查出的问题,市工信局已整改完成。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