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下达2022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激励资金)回收调整分配安排的通知

2023-11-02 10:14 信息来源:市乡村振兴局
字号:【

津委乡振组办发〔202320

 

各相关镇()、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省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湘扶办发〔201530号文件)的精神,为避免形成资金闲置,充分发挥专项资金效益,现2022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激励资金)回收新洲镇庹家峪村12组产业发展食用菌种植3008.660261万元、新洲镇青山峪村9101112组基础设施道路提质升级改造780015.823905万元(津委乡振组办发202214号),资金24.484166万元进行回收调整,并将回收资金再分配方案(见附件)下达到各有关单位。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根据项目计划认真组织实施,严格遵守项目、资金管理规定,不得违规违纪操作,对检查验收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将移交相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2022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激励资金)回收调整分配方案


津市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112

 

 

附件:

2022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激励资金)回收调整分配方案

序号

镇(街)

实施单位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实施地点

建设任务

资金安排

(万元)

规模

单位

1

毛里湖镇

青苗社区

基础设施

道路扩宽

11组

390

6

2

毛里湖镇

青苗社区

基础设施

沟渠硬化

4组

320

8.684166

3

津市市

乡村振兴局

雨露计划

雨露计划




9.8

  







24.484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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