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街道)、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市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国乡振发〔2021〕3号)、《关于做好市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委乡振组办发〔2021〕1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乡村振兴项目库批复如下:
截至11月30日,我市严格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市审定”要求,完成了2024年度市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入库项目审定工作,共入库项目703个,涉及金额14977.9644万元。其中,产业发展类拟入库项目457个,涉及金额10236.5644万元;乡村建设行动类拟入库项目226个,涉及金额3965.4万元;就业项目类拟入库项目15个,涉及金额704万元;巩固三保障成果入库项目3个,涉及金额60万元;项目管理费入库项目2个,涉及金额12万元。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要强化项目库管理,原则上只有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管理的项目,才能列入当年涉农统筹整合使用资金、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计划 。
特此批复 。
附件:津市市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入库项目明细表
津市市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入库项目明细表(1).xlsx
津市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