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审公告〔2023〕12号
中共津市市委办公室2019至2022年度
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津市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7月至2023年8月,对中共津市市委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办)2019至2022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市委办是市委工作机关,为正科级单位,主要职责是协助市委领导同志处理市委日常工作。内设秘书室、综合调研室、信息室等9个股室,下设中共津市市委信息技术中心等3个二级机构。核定行政编制29名、事业编制5名,2022年末实有在职人员34人,其中:行政编21人、事业编6人、借调跟班人员7人。
市委办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由财政预算全额拨款。单位设报账员,由财政局机关财务核算中心进行账务处理,账套中包含创建办、机关事务中心;所辖二级机构账务未独立核算。
截至2022年12月末,市委办资产总计1024.95万元,无负债,净资产总计1024.95万元。
2019年至2022年,市委办收入总额3644.43万元,支出总额为3428.95万元,收支结余215.48万元。
2019年至2022年,市委办“三公”经费及差旅费、会议费支出总额164.28万元,其中:差旅费48.92万元、会议费44.34万元、公务接待费5.4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5.54万元,无因公出国出境费用。
2019年至2022年,市委办四年人均经费支出18.45万元,其中人均人员经费支出12.38万元、人均公用经费支出6.07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市委办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反映了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单位按照相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有效,但本次审计发现单位还存在一些管理不规范的现象。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项目未按规定进行评审,项目金额合计71.56万元
(二)超范围列支4万元
(三)不规范列支36.73万元
(四)固定资产未入账,金额合计98.34万元
四、审计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要求市委办予以整改。截至审计结果公告之日,市委办正在对此次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津市市审计局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