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津市市城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4-01-26 09:43 信息来源: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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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津市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制度建设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管理情况、监督保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等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津市市政府官网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津市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室,电话:4225169。 

一、总体情况

津市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核定人员编制102名,实际在岗人员7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机构8个:办公室、政工股、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财务装备股、法制监督考核股、综合执法大队、园林绿化管理办公室、城乡垃圾管理办公室;下设4个二级机构:津市市澧水大桥管所,津市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规划行政执法监察大队,津市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事改企)。

2023年,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严格保密的原则,积极主动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始终把政务公开作为工作的基本要求,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2023年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64条,其中:行政处罚类7条,行政许可类145条,行政检查类12条;按要求及时发布行政执法人员、重大行政执法觉得法制审核、随机抽查事项、行政执法事项、音像记录事项“五个清单”及行政执法总体报告,进一步提高市民群众对城管相关政策的理解。

(二)制度建设情况。2023年,紧扣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工作目标,结合单位实际,进一步健全了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和考核激励制度,安排专人对政府政务网、单位电子屏、政务宣传栏等进行定期维护和更新;将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局系统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严格落实考核结果运用,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运行。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收到2件依申请公开,均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回复,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重要信息呈报主要领导审核制度,杜绝出现表述错误和易引发负面舆情的有害信息,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2023年上报工作信息52篇,被《常德日报》、红网、津市政府网、津市融媒等主流媒体采用20余篇,及时办理市民投诉120余件,办理建议提案9件,城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三眼桥马路市场等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年未发生负面舆论情况。

(五)监督保障情况。2023年度我局充分利用工作例会、主题教育以及“每周一学”等载体,组织信息专干认真学习政务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安排信息专干积极参加市委宣传部组织的信息报送相关会议,进一步提升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社会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务公开的载体有待进一步丰富。下一步,我局将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2024年度各项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保障市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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