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津市市工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4-01-26 10:09 信息来源: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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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现公布津市市工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津市市政府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津市市工信局(地址:津市市银苑路381号,邮编:415400,电话:0736-4200688)。

一、总体情况

(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利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及惠企政策文件的汇编,加大工业发展系列政策的公开力度。今年来,编印了《企业服务指南》、出台了《津市市新型工业化引导资金实施细则》,收集整理各级各部门惠企政策209条,已公布并分发到全市各重点工业企业,为我市工业企业提供实用政策支持。

(二) 制度建设情况

按照政务“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总体要求,明确职责分工,确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高家礼同志任组长,分管副局长颜甲丙同志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参加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日常工作由办公室(综合法规股)负责,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同时,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监督和考核等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 依申请公开情况

为确保政务信息公开有序推进,局领导始终坚持把信息公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要求,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满足公众合理信息需求。2023年,共收到和办理依申请公开0件。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0起,诉讼0起。

(四)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市工信局2023年度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接受企业及市民咨询237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79次,当面咨询接待43次,网上咨询76次,上门服务39次。2023年市工信局接到市长热线派单2件,反馈2件,反馈率100%。 市工信局围绕当前经济热点、产业政策等内容,进一步加大了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推进工业计划项目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工信局项目申报、评审、立项、拨款、验收和绩效评估等情况,加快推进了项目申报和管理平台建设,接受社会监督,实现全过程公开和痕迹化管理。今年来,我局共为企业发放工业经济奖励236万元。

(五)监督保障情况

受理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交办事项,严格按照接诉即办、全程盯办的工作标准,确保每一件诉求能够实现办理全流程的有效闭合,赢得群众理解与支持,扎实做好群众诉求办理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工作动态较多,公开事项较少,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欠丰富。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上级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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