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津市市金鱼岭街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4-01-26 10:24 信息来源:金鱼岭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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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津市市金鱼岭街道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津市市金鱼岭街道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津市市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金鱼岭街道党政办公室,电话:0736-421117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截至2023年12月,金鱼岭街道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7条,其中,一是利用津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条;二是运用政府、村(社区)公开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3条,三是回复市长热线13条,办理率达100%。在办公楼公共通道显著位置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将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各站办所人员岗位职责、工作动向栏、办事流程等逐一公示,为办事的群众和部门提供了极大的方便;设置举报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公开接受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一是在街道政务大厅和村(居)办事大厅设置了公共阅览区域,方便辖区居民查阅,有效的拓宽了居民知晓政府信息的渠道,切实提高了群众的知晓率、透明度。二是对街道本级及5个村(居)设立了基本信息、惠民补贴、计生工作、党建工作、项目建设等多功能公示栏,并定期更新数据,切实有力的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金鱼岭街道成立了由街道办事处主任罗智同志任组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党政办工作人员为组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职人员直接抓,部门积极配合的工作格局。截至2023年12月底,金鱼岭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和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四)平台建设情况。围绕便于群众知情、办事、监督并结合街道实际,金鱼岭街道积极拓宽公开渠道,推行政务公开。除固定的政务公开栏公开外,街道还采取了多样化的渠道对政务信息进行公开。一是采取发放宣传资料方式公开,如对相关卫生健康知识、农业政策性保险、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以及农民购机补贴等进行宣传;二是采取会议和文件形式公开,对群众普遍关心的、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重大决策或措施以及精致街区改造等热点、难点、重点问题,通过及时下发文件、召开会议或张贴公布等形式予以公开,增强政府施政的透明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文件要求,对信息和政务公开事项,按信息发布人初审、党政办复核、分管领导审核、领导组审定的程序操作,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同时,强化社会监督,街道办事处设立举报电话和意见箱,及时处理有关政务公开方面的来信来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对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宣传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在内容建设、互动参与、办事服务、日常监管等方面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公开联系方式,畅通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二是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充实公开内容,在确保不泄密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公开政府信息,特别是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努力打造成让群众知情、请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为群众服务的平台;三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构,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构成相对稳定,提升街道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能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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