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津市市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4-01-26 10:36 信息来源: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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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津市市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津市市政府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津市市民政局(地址:津市市银苑路969号,邮编:415400,电话:0736-422265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民政局深入贯彻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深化政务公开,优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拓宽公开渠道,提高政策发布时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扎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助力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通过市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6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其中,部门动态5条、公示公告4条、财政预决算8条、建议提案回复6条、监督检查情况1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条。2023年共收集回应各类网上诉求35条,所有诉求信息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没有诉求不回复或超时回复情况,回复率为100%。

(二)制度建设情况

制订了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责任,分级管理,严格把关,认真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三级”审查制度,严格进行保密审查。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面畅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渠道,进一步健全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闭环管理机制。2023年共依法规范受理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2023年我局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0元,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0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及时调整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局办公室实行集中统一归口管理,承担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在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抓好协调督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2023年我局无违反规定和失泄密情况。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的要求,定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缝隙、不留盲点。2023年,津市市民政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情况,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网站专栏更新不及时、网站栏目设置不完善、信息公开方式单一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强化信息公开意识。加大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力度,熟练掌握信息公开应知应会知识,及时更新专栏,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规范发布政府信息,为群众获取信息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三是丰富主动公开内容。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具体要求,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关心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收取相关信息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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