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津市市信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4-01-26 11:26 信息来源: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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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3年,津市市信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围绕“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有效地提升政府公信力。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市信访局积极开展主动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信息公开方式,以多元化平台和渠道公开信访信息。通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发布各类工作信息,及时公布制度文件、构职能变化、政策解读、预算决算等政府信息,为社会各界及时准确了解信访工作方针政策及最新工作动态提供便利。在市人民来访接访中心设置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市级领导接访信息、律师值班信息,设立宣传公告栏张贴来访办理流程图、《信访工作条例》等便民宣传图片,引导信访群众依法依规表达诉求。

2.制度建设情况。建立了信息公开“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审查机制和政府信息源头管理机制。不断加强队伍建设,结合人事调动和工作分工,及时更新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由一名分管副局长具体抓,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全面工作,配备了一名政务公开专干。根据政务公开工作新要求、新形势,逐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健全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社会评议制度等,确保制度倒逼工作落实,具体工作有章可循。

3.依申请公开情况。市信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信访工作条例》应当公开的内容予以公开,并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对其他必须公开信息进行公开。对于需要公开的信息,经局党组研究审批后,上报市政务公开办后在市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开。今年来,信访局共在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机关宣传公示栏、电子显示屏公开包括财务公开信息、信访重点工作、市级领导坐班安排、机关工作职责、机关领导班子等内容。对照信息公开清单,进一步梳理我局信息公开事项,确保应公开的公开到位,不允许公开的保密到位,依申请公开的审查服务到位。2023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其中公民个人申请0条,法人组织申请0条。

4.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认真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流程要求,对公开的信息分层级由各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把关,并报局主要领导审核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公开,确保信息公开真实性、时效性。通过监督电话、投诉信箱等方式自觉接受公众的监督,从多个方面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主动公开。

5.监督保障情况。市信访局定期自清自查,目前无运营维护不完善、工作信息未及时更新的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规范管理微信工作群。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关,坚决杜绝涉密信息上网。对可能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公开信息进行全覆盖无盲区排查,确保公民个人隐私或敏感信息不通过信息公开网泄露。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开展自查,检查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已公开的信息分类是否准确、信息发布是否及时,并对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大力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公开办公投诉电话,畅通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诉求渠道,及时进行反馈回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市信访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一是加强对信息联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处理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二是加强信息联络人员与业务股室、有关单位的衔接与沟通,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高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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