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津市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4-01-26 11:27 信息来源: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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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津市市医疗保障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五个部分的内容,其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此报告有疑问,请与津市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36-422293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医保信息公开主要涉及参保政策、医保待遇、经办流程、定向协议管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医药耗材集中招采、基金监管通报等,专业性强,涉及面广,是优化政务服务、提高民生保障的重要手段之一。2023年,我局相继在“津市融媒”微信公众号、津市市人民政府网站、《常德日报》、常德融媒、今日头条等媒体公开医保政策和工作动向20余条。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信息8条,其中政策类3条,评审公示类3条,其他类2条;在湖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信用中国(湖南常德)平台分别进行公示,发布行政处罚事项3件(津市市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津医保处字〔2023〕第1号、津市市医疗保障局津医保处字〔2023〕第2号、津市市医疗保障局津医保处字〔2023〕第3号)。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累计办理各渠道来信来访61件,满意率100%,未出现群访或网络舆情,无一例信访积案。

(二)制度建设情况

市医保局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不断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渠道,使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一是不断完善政务公开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多项政务公开基本工作制度。二是进一步健全信息发布制度,信息公开前,严格按照“三审制”要求,股室起草人、办公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层层签字把关,做到发布内容准确无误。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保证信息申请公开流程规范、公开内容真实合法。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政府信息管理制度规范,将管理工作纳入日常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前进行信息安全审查,坚持“三审”原则,拟稿后须经局办公室审阅,重点审核信息内容是否规范、涉及敏感字词、隐私政府信息;下一步呈交给分管局长审核,审核同意后最终由局长审批签发,办公室做好信息公开的留底备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严格守好政府信息公开每一环。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保障,成立了市医保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形成了“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主抓、责任具体到股室”的工作机制,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落实和高效运转。同时建立了监督评议制度,自觉接受内部工作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改进政务信息公开水平,不断提高医保待遇保障能力,提升经办服务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中有进,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信息公开和发布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从事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还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建立主动公开常态化机制,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重点做好医保待遇政策解读,回应群众关心关切。深刻认识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定期组织专题培训和交流研讨,提高干部职工政务公开思想认识,切实掌握政府信息公开操作全流程,提高政务公开办事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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