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津市市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4-01-26 16:14 信息来源: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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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津市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条例》规定及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形式、增强公开实效,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进一步完善司法行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目录)等作了明确规定。二是全年通过政务公开网主动发布新闻信息共7条,公示人民陪审员拟任名单、公布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电话及相关事项、公开征集《津市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征求意见稿)》,切实履行司法领域信息公开职责。

(二) 制度建设情况

制定网站安全管理制度及信息审核、更新制度。根据实际,安排专人负责网站后台更新。

(三) 依申请公开情况

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以法治广场、法治教育基地等为载体,现代方法与传统方法相结合,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2023年司法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四)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人事异动情况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及小组成员工作职责,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和“谁公开,谁负责”原则,规范信息公开范围及属性、公开流程和公开方式。规范信息公开审发流程,对主动公开的内容,严格落实“先审后发”制度,确保公开的信息内容安全。

(五) 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各股室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2023年度未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情况。三是及时更新政务公开监督保障渠道,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邮箱等信息,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二是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不够。

(二)改进措施:一是增强信息公开内容。二是结合“法治夜话”“政务公开”等宣传活动,加强宣传力度。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升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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