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津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4-01-26 10:51 信息来源: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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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3年,津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围绕“服务退役军人”中心任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着力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积极梳理政府信息发布机制与流程,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一致性。2023年,共发主动公开信息21条,公示公告7条。

(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津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信息审核发布制度》、《津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做到局机关工作人员人人遵纪守法、有章可循。大力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真正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严格执行政府工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按照线下公开、公开申请、登记处理、办理程序、答复书等方面全面规范,确保真实有效。2023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0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制度规范,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深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压实职责,明确工作任务,安排专人专门负责日常公开工作,并将政务公开作为我局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制,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二是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和规定的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对现有公开栏目认真梳理,明确公开要求,进一步梳理单位信息,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积极参加上级主管单位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业务人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相关要求,基本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标准,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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