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发改投〔2024〕12号
津市嘉山实业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对津市市2024年春节亮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请示》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迎接新春佳节,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打造城市夜景景观,根据实际需求,同意实施津市市2024年春节亮化工程。
项目编码:2401-430781-04-01-279399
二、项目建设地点:津市市境内。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该项目维修绿雕4座,风光带宣传标语更换,皇姑山广场更新大型亮化造景灯1组,维修更换一桥桥体七彩洗墙灯和电视塔线条灯,更换二桥亮化灯带2000米以及各类亮化灯具布景等相关建设。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该项目估算总投资200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五、用能情况:该项目用能量低于1000吨标准煤/年,符合用能要求,请严格执行节能减排政策。
六、项目建设工期:该项目建设工期1个月(自开工之日起),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
七、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八、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采用绿色节能建筑标准规划设计,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合理掌握建设工期,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九、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联系人:田晓俊 13575189869)
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
(津市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