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9月预算执行情况
(一)1-9月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中各项收入完成情况
(1)1-9月全市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0749万元,为年初预算的52.37%,比上年同期增加170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8.86%。其中:地方税收收入完成23249万元(说明:总税收收入完成4285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2.67%,增长原因主要是今年1-9月增值税留抵退税规模小于上年同期。其中:上划中央17284万元、上划省级232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49.57%,比上年同期减少9856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9.77%;地方税收收入下降的原因:一是部分传统支柱企业减收明显,二是涉土税收大幅减少。非税收入完成375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685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52.31%。非税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61.73%。(详见附件1)
(2)上级补助收入到位12791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83.41%。
(3)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到位6998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1-9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8597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71.3%,比上年同期增加651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63%。(详见附件2)
(二)1-9月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1)1-9月,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3879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3.79%,比上年同期减少12323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89.8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大幅减少。(详见附件3)
(2)上级补助收入到位868万元,为年初预算的86.8%。
(3)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完成86000万元。
综上,1-9月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100747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1-9月,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13713万元。(详见附件4)
(三)1-9月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1-9月,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均为38万元。(详见附件5)
(四)1-9月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9月,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2359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77.41%;支出20234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76.56%。(详见附件6)
(五)政府债务情况
截至9月底,全市地方政府债券余额494846万元,较年初增加92998万元。其中,一般债券余额262985万元,增加6998万元;专项债券余额231861万元,增加86000万元。(详见附表7)
二、1-9月预算执行主要特点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下,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管理,提高财政绩效,为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地方收入增长较快。1-9月,累计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07亿元,同比增长38.86%。收入增长,一方面主要得益于着力盘活国有“三资”,推进了停车位、广告位等特许经营权拍卖处置工作,使国资收益等非税收入大幅增加;另一方面,也得益于税收工作积极克服减税降费及一次性税源短收等因素影响,大力开展财源建设税费征管提质增效十大行动,通过广辟财源、挖掘潜力,有效确保各项税收收入应收尽收。
(二)支持发展有为有效。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1-9月累计增值税留抵退税6141万元,助力实体经济复苏;加大财政资金奖补,1-9月安排园区产业发展引导资金3050万元,支持招商引资、奖补兑现等工作;协助争取上级奖补资金,1-9月共为56家企业争取技改扩、研发奖补等资金1045万元;加大“政银担”财政支持力度,通过潇湘财银贷、创业担保贷款、农信担贷等,以及支持常德财鑫担保开展津市业务,累计新增担保贷款17360万元,帮助企业缓解融资难问题;发挥产投基金投资效应,深度融入“一院一平台一基地”体系,开展基金投资招商,促进基金循环增值。
(三)民生支出保障有力。1-9月,累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6亿元,占年度指标71.3%,支出进度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力度得到提升。其中,教育、卫生、住保、社保等13项民生支出达到14.6亿元,占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49%,民生政策保障得到有力落实。卫生方面,居民医保年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640元,增加30元。对60周岁以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发放基本养老服务补贴;社会救助方面,城镇和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650元/月、417元/月,增加50元和17元。城市和农村特困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845元/月、542元/月,增加65元和22元。残疾人两项补贴提高到80元/月,增加5元;教育方面,严格落实财政教育投入“一个一般不低于、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完成教育支出21231万元,教育经费及基础建设投入等得到有效保障。
(四)国资管理扎实推进。一是完善资产信息系统。借资产系统迁转一体化系统契机,再次清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准确完整反映资产现状。1-9月组织核销单位固定资产587万元,完成残值收益上缴13万元。二是推进特许经营权开发利用。利用“三资”清查成果,组织对停车位、广告位等特许经营权进行项目规划、实施方案编制,1-9月已实现停车位、广告位的特许经营权公开拍卖收益7.7亿元,完成收益上缴2亿元。三是开展PPP项目清理,城乡供水一体化PPP项目谈判取得重大成效,在推进问题整改落实的同时,全生命周期为财政节约支出责任2.03亿,当期实现盘活国有存量资产收入2亿元。四是开展防疫物资设备处置。结合防疫政策调整,对闲置的防疫物资设备进行摸底建档,按照单位需求,及时划转、调剂至各医疗单位。五是推进国企改革。组建城发集团,将产投并入管理。推动构建集团公司“三会一层”治理结构,组建开发建设、城市运营、服务商贸、产业投资等四大经营板块,制订集团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完善国企绩效管理考核制度,支持国企市场化转型。
(五)财政管理全面加强。加强评审采购管理,1-9月,共完成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181个,送审金额8.35亿元,审减金额1.45亿元,综合审减率17.33%。完成限额以上政府采购交易8370.67万元,电子卖场交易12476笔25986.43万元,消费扶贫采购交易100.78万元,采购渗透率全面提升。加强绩效监督管理。全面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收集审核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16份,支出规模22.24亿元,收集审核专项支出绩效目标207份,资金规模10.13亿元,目标申报审核管理形成常态化机制。加强重点绩效评价管理,将11个专项和4个部门整体支出作为全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内容,1-9月已完成6个项目和4家单位重点评价。全面落实“互联网+监督”民生资金公示公开工作,制作系统目录77个,已实现相关数据全面公示。扎实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对9个方面重点问题自查自纠,共发现问题6个,涉及资金4721万元,已全部整改完成。
三、当前财政运行面临的主要困难
(一)收支平衡难度加大。受宏观经济影响,1-9月我市地方税收收入同比负增长29.77%。加上房地产市场遇冷,政府性基金收入大幅下滑,截至9月,土地出让收入同比减少12.41亿元。与此同时,刚性支出有增不减。收支平衡难度加大,给“三保”保障带来隐忧。
(二)“三资”盘活空间有限。今年以来,我们着力盘活“三资”、缓解财政压力。但由于我市地域狭小、资源匮乏,加之经济下行压力影响,市场行情低迷,“三资”盘活的空间相对有限。
(三)外溢风险不容忽视。主要是债务风险,由于债务管控政策进一步收紧,债务管理压力剧增,债券付息、隐债化解以及国企平台的资金链安全,不仅都是刚性支出,而且也是地方政府的兜底责任,其风险不容忽视,需要防止风险外溢影响“三保”保障。
四、2023年预算调整方案
本次预算调整主要有六方面原因:一是地方税收收入由于经济下行以及减税降费政策影响出现短收;二是政府性基金预算受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大幅减收影响,对原来预算安排的支出项目进行调整;三是通过盘活三资和PPP整改,增加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四是根据新增2023年地方政府债券限额,增加相应收支。五是部分支出项目根据收付实现制要求,按照“据实安排、分年结算”的原则进行调整;六是根据惠民惠农一卡通专项清查、审计、未巡先改、“走找想促”等工作要求及自清自查,安排各类整改新增支出。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详见附件9)
1.收入调整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数116000万元,净调减12100万元,调整后为103900万元,较上年增长69%,调整主要原因是地方税收收入不及预期。其中:地方税收收入调减15900万元,调整后为31000万元,较上年下降28.66%;非税收入调增3800万元,调整后为72900万元,较上年增长304.42%。
(2)上级补助收入年初预算153354万元,净调减4340万元,调整后为149014万元。调整主要原因是专项转移支付收入下滑。具体调整如下:
①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含返还性收入)年初预算113354万元,调增5660万元,调整后为119014万元,增加的收入主要是2023年财力补助。
②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年初预算40000万元,调减10000万元,调整后为30000万元。
(3)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年初未列预算,调增6998万元。具体安排项目为:新冠重症救治能力提升项目298万元,小水库除险加固建设项目2690万元,国省道危桥改造项目58万元,道路新建及改造工程项目2100万元,国省道养护及农村公路建设项目1852万元。
(4)地方政府再融资一般债券收入年初未列预算,调增56709万元,为省厅今年对我市展期的政府债券。
(5)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初未列预算,调增27382万元,为2022年度最终决算数。
(6)调入资金年初未列预算,调增49505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35000万元,存量资金调入14505万元。
(7)上年结转收入年初预算52835万元,调增18万元,调整后为52853万元,为2022年度最终决算数。
综上,一般公共预算中收入累计调增124172万元,调整后收入合计446361万元。
2.支出调整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数260818万元,具体调整如下:
①社保民政卫生支出净调增1753万元:主要包括调增职业年金虚账记实700万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000万元、计生特殊困难家庭养老服务补贴350万元、上级下达市县疫情防控财力补助支出1688万元、被征地农民生活补贴155万元、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本级配套175万元等;同时调减企业养保本级配套215万元、企业下岗人员社保缴费补助200万元、被征地农民社保缴费补助1000万元、卫生人才引进专项1000万元等。
②农林水支出调增1643万元:主要包括调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支出250万元(由政府性基金预算等额转入)、结算2021-2022年乡村振兴资金支出1245万元、2023年农村问题厕所整改资金148万元等。
③工业科技支出调增311万元:主要包括调增开放型经济“保稳定、促发展”资金311万元。
④文旅教育支出净调增399万元:主要包括调增一中建校80周年庆典资金60万元、一中培优辅尖专项资金50万元、2022-2023教育基金会200万元、二小和双济学校基建债务化解资金112万元、“智慧教育”项目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和2021-2022年设备维护及网络租赁费210万元、2021-2022年度天网服务费160万元、乡镇教师工作津贴627万元、津市市植物园项目奖补资金500万元等;同时调减教育高质量发展专项1000万元、文化事业发展专项520万元等。
⑤城建环保交通支出调增5097万元:主要包括旱改水项目结算3362万元,污水处理费1290万元(原列政府性基金预算2048万元,调减108万元并将1290万元转入一般公共预算列支)。
⑥还本付息支出调增20768万元:主要包括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834万元(上半年新发行一般债付息)、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还本付息17715万元(由政府性基金预算等额转入一般公共预算列支)、法开署承诺费56万元、消化暂付款2163万元。
⑦地方政府支出责任调增9949万元(原列政府性基金预算4700万元,调增5249万元并转入一般公共预算列支)。
⑧高新区体制结算及园区产业发展引导资金调增5935万元(原列政府性基金预算27500万元,调减10882万元后,将其中5935万元转入一般公共预算列支)。
⑨惠民惠农一卡通整改支出调增4457万元,调整后为6457万元。
⑩城乡公交一体化专项资金整改调增299万元。
⑪部门相关支出净调减354万元:主要包括调增收回存量资金再列支1827万元、依纪要追加各部门工作经费354万元、各部门培训经费337万元、政务服务网络建设经费80万元、2022-2023年度12345平台运营费50万元(原列年初预算60万元);同时调减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使用费3228万元(原列年初预算10000万元)等。
⑫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支出年初未列预算,调增6998万元,依项目支出。
⑬上级非财力性补助安排的支出净调减11036万元,根据非财力性补助收入调整。
以上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口径,调增46219万元后,支出合计307037万元。需要说明的是,按照收付实现制核算要求,预计全年实际形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3300万元。
(2)上解支出原列年初预算11536万元,调增2356万元,调整后为13892万元。主要是柳叶湖基金小镇投资奖励资金131万元,宁乡土地指标项目162万元,增值税留抵退税上解2063万元(原列年初预算3750万元)。
(3)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年初未列预算,调增56709万元(再融资债券)。
(4)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初未列预算,调增27000万元。
综上,一般公共预算中支出累计调增132284万元,调整后支出合计404638万元,预计全年实际形成支出370901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中收入合计446361万元,减去当年实际支出370901万元,结转下年支出7546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详见附件10)
1.收入调整
(1)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数为100650万元,净调减32650万元,调整后为68000万元,调整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让收入大幅减少。其中:调减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1200万元;同时调增工业污水处理费收入300万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6366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1884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中的上级补助收入年初预算数为1000万元,不调整。
(3)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年初未列预算,调增112200万元,具体项目明细为:老旧小区综合提质改造项目4700万元,高新区生物医药孵化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2100万元,高新区化工园区标准化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9200万元,置换存量债务26200万元(2016年棚户区改造项目)。
(4)再融资专项债券收入年初未列预算,调增8359万元。
(5)上年结转收入年初未列预算,调增496万元,为2022年度最终决算数。
综上,政府性基金预算中收入累计调增88405万元,调整后收入合计190055万元。
2.支出调整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1650万元,调整如下:
①城发集团政府公益性项目工程款调减560万元,原列政府性基金预算20051万元,调整后为19491万元(含2022-2023年政府公益性项目工程款)。
②“空心房”支出调减650万元。原列政府性基金预算1200万元,调整后为550万元。
③生活污水处理费支出调减1398万元。原列政府性基金预算2048万元,预计实际支出1940万元,支出规模减少108万元。考虑政府性基金收入减少,将其中129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列支。
④工业污水处理费支出调增300万元。
⑤高新区体制结算及园区产业发展引导资金调减16817万元。原列政府性基金预算27500万元,预计实际支出16618万元,支出规模减少10882万元。考虑考虑政府性基金收入减少,将5935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列支。
⑥专项债券还本付息支出净调减6455万元:主要包括调增2023年上半年新发行专项债券付息1345万元;同时调减到期专项债券还本资金7800万元(已申请再融资债券);
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资金调减250万,支出项目等额转入一般公共预算列支。
⑧隐性债务还本付息支出调减17715万元,原列政府性基金预算29884万元,总额不变,考虑政府性基金收入减少,将其中17715万元转入一般公共预算列支。
⑨政府支出责任调减4700万元。原列政府性基金预算4700万元,预计实际支出9949万元,支出规模增加5249万元(结算2019年至2023年可行性缺口补助及农村供水补贴)后整体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列支。
⑩其他项目支出调增15495万元:主要包括调增金亿置业土地收储费用3185万元、兴源公司旱改水项目指标结算1338万元、谢家堰水厂改扩建工程340万元、S516工程项目款350万元、毛里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旅游景点建设资金265万元、收回共有产权2910万元、结算以前年度土地成本6161万元、支付津市港履约资金602万元等。
(3)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出年初未列预算,调增112200万元,具体支出明细为:按原申报项目支出80000万元(老旧小区综合提质改造项目4700万元,高新区生物医药孵化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2100万元,高新区化工园区标准化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7000万元,置换存量债务26200万元),调整用于置换存量债务32200万元(包括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21000万元、城中村棚户区二期改造项目112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形成支出1000万元,不调整。
(5)上年结转收入形成支出调增496万元。
(6)地方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支出年初未列预算,调增8359万元。
(7)上解上级支出年初未列预算,调增100万元。
综上,政府性基金预算中支出累计调增88405万元,调整后支出合计190055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年收支平衡,不留结余。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方案(详见附件11)
1.收入调整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年初预算数为300万元,调增34700万元,调整后为35000万元。35000万元的具体为嘉山产投股权转让收入15000万元、城乡供水一体化PPP项目产权转让收入2000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调增38万元。
综上,调整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收入合计35038万元。
2.支出调整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0万元,调增34738万元,调整后为35038万元,其中:3500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使用。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年收支平衡,不留结余。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年初预算收入30479万元,预算支出26429万元,此次不调整。
(五)政府采购预算调整方案(详见附件12)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年初预算数为45079万元,根据1-9月实际执行情况及剩余3个月预计执行情况,调减18975万元,调整后为26104万元。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全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围绕既定任务,进一步加强收入调度,落实收入目标。税收收入方面,着力挖掘增收潜力,多方案、多举措、多维度争取实现收入目标;拓宽思路,盘活三资方面,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作为,加快推进,转移支付方面,着力破除等靠要思想,进一步强化部门争资责任,严格任务考核,强化争资协作,加强项目包装策划,争取上级转移支付目标按要求如期实现。
(二)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把过“紧日子”作为预算安排的长期原则,健全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一是加强过“紧日子”宣传,争取市级层面和部门单位理解支持财政过“紧日子”各项举措,同心协力实施节约型财政保障;二是严控追加,对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原则上不予追加。对项目类支出,严格审核其支出内容,严控经费类支出;三是严格把关,强化采购、评审和绩效管理的审核把关作用,加强支出管理;四是加强统筹,进一步加大闲置存量资金的盘活力度,统筹用于“三保”支出。
(三)积极统筹资金使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一方面,着力破解资金支出压力过大的问题。另一方面,着力破解资金政策零散细碎、政出多门的问题,集中精力抓好资金统筹使用。主要是针对本级专项、上级专项、专项债券、融资资金、化债资金等五块资金,通过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的审批拨付程序,进一步完善财政与城发、园区的结算机制等,采取有力措施,加强五块资金的统筹整合,确保既节约财力支出、又提高资金效益。
(四)加强债务风险管控。进一步强化财政安全意识,着力防范风险,一是积极向上对接,着重了解国省两次收集全口径债务数据、国常会有关债务政策以及隐债化解要求等方面情况,切实把握动向、判断趋势、做好应对;二是强化债务监测,重点关注债务检查政策、按期还本付息、资金链管理等方面情况,加强债务舆情监测,防范风险,守好底线;三是完善专项债使用管理和收益归集。按照政策规定“法定债务不出风险”的要求,启动专项债项目收益归集工作。全力推进专项债使用管理,对上年结余和今年新增的专项债资金,结合城发转型、化工园区建设等,统筹做好使用安排。
附件:1.2023年1-9月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
2.2023年1-9月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
3.2023年1-9月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
4.2023年1-9月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
5.2023年1-9月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表
6.2023年1-9月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表
7.2023年1-9月地方政府债务情况表
8.2023年财政预算调整总表
9.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表
10.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表
11.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调整表
12.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调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