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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津市分局关于《津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的解读说明

2024-04-02 14:40 信息来源:​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津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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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该文件制定的必要性

为建立健全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机制,提高我市重污染天气预防预警和响应能力,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该文件制定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关于印发<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的函》(环办函〔2013〕504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送〈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函》(环办大气函〔2018〕875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送〈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的函》(环办大气函〔2019〕648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函》(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关于印发<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22〕68号)、《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 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湖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湘政办发〔2019〕68号)、《常德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常德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常政发〔2017〕8号)《常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该文件。

三、该文件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加强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把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出发点,加强各类大气污染排放源日常监测与管理,切实预防重污染天气的发生,最大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津市分局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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