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SDR-2024-06001
津发改价〔2024〕2号
湖南津城投资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核定津市市一桥下停车泊位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为规范城区停车服务收费管理,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根据《湖南省定价目录》(湘发改价调规〔2023〕125号)和《湖南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0〕801号)文件规定,经现场勘察、成本测算等法定程序后,现对你公司经营管理的会仙桥路一桥下停车泊位收费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区域
市城区会仙桥路一桥下102个道路公共场地停车位。
二、收费标准
此收费区域为一类区域。小车以半小时为一计费时段,停车第1个半小时不收费,从第2个半小时起开始计费,每车每半小时1.5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算),中型车按小车2倍收费,大型车按小车的3倍收费。全天(24小时)收费不超过18元(中型车和大型车全天收费标准分别按照2倍和3倍收取)。
三、收费时段及减免规定
(一)收费时段
按所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每天8:00至20:00内,均可向车主收取停车服务费,其余时段免费停放。
(二)减免规定
①对执行任务的军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有标识的行政执法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车、电力抢修车、殡葬车、银行运钞车、持有残疾证残疾人驾驶的本人专用车辆及交通事故处理期间的机动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②对停放时间不超过1小时的新能源车辆(完全或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汽车,主要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免收停车服务费。
③春节假期期间停放的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
四、有关要求
(一)完善收费公示制度。你公司应在经营场所的显眼位置准确公示收费单位名称、收费时段、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免费范围、服务热线以及监督机构和举报电话等信息。采用统一的格式制作收费价目牌,并严格遵循公示的收费标准,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构建完善管理制度。你公司要制定停车收费管理工作制度,加强收费人员的专业培训与教育,确保使用国家规定的正规收费票据,以文明的方式进行收费。
(三)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城区停车服务收费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车主的利益,你公司应积极加大宣传力度,耐心向车主解释停车收费政策,以做好停车服务管理工作,确保广大车主的知情权与满意度。
五、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4年5月1日起执行,试行期一年。
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
(津市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