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公益性殡葬行业健康发展,规范殡葬业价格秩序,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湖南省定价听证目录>的通知》(湘发改价调规〔2022〕488号)和《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民政厅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殡葬服务价格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1〕67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成本调查结论,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后,草拟了《关于核定刘家山公墓新增墓穴销售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根据相关规定,现对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4月1日至4月30日
二、修改意见反馈
请将修改意见以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并注明修改意见者姓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涛
联系电话:18670624399
邮箱:js.fagaiju@163.com
关于核定刘家山公墓新增墓穴销售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刘家山公墓管理处:
你处《关于申请刘家山公墓新墓型价格审核的报告》已收悉。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定价听证目录>的通知》(湘发改价调规〔2020〕425号)和《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民政厅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殡葬服务价格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1〕675号)文件精神,为适应殡葬改革和满足墓主多样化需求,经研究,现将核定的价格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墓穴销售价格实行最高限价,具体标准见附表。
二、公墓墓穴销售及服务应坚持用户自愿原则,并签订协议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其他祭祀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你处依据服务成本、合理利润及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自主确定,并在执行前10个工作日报我局备案。你处开展个性化墓型设计和装饰的收费,由你处与殡葬用户协商确定。
三、你处要认真做好收费政策的宣传与解释工作,应严格执行殡葬服务收费公示制度,将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举报电话等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明码标价,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价格、监管部门的检查。
四、此文件只针对新增墓穴,其他公墓墓穴及维护费价格仍按照《关于重新调整刘家山公墓墓穴及维护费价格的通知》(津发改价〔2022〕4号)执行。
该通知自2024年5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7年4月30日,届满前1个月重新申报。
附件:津市市刘家山公墓新增墓穴销售价格标准表
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
(津市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津市市民政局
年 月 日
附件:
津市市刘家山公墓新增墓穴销售价格标准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定价形式 | 收费标准 | 计量单位 | 备注 |
一 | 墓 穴 | |||||
1 | 福寿永安 | 墓地安葬(放)逝者遗体、遗骸或骨灰的安防葬设施 | 政府指导价 | 19700 | 元/座 | 此价为 最高限价 |
2 | 福寿安康 | 政府指导价 | 15000 | 元/座 | ||
3 | 富德祥安 | 政府指导价 | 12800 | 元/座 | ||
4 | 竹报平安 | 政府指导价 | 8100 | 元/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