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津市市才智职业培训学校自愿注销办学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促进民办职业培训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48号)的有关规定,现决定注销津市市才智培训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资质,特此公告如下:
学校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办学地址 | 民办学校许可证号 |
津市市才智职业培训学校 | 刘家庆 | 津市市海晨国际二楼2028号 | 人社民1807008000005 |
津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