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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常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转发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启动非居民用气价格联动机制下调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

2024-05-28 10:23 信息来源: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常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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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常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转发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启动非居民用气价格联动机制下调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

常发改价调〔2024〕194号

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国防动员办公室),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局,常德高新区科技和产业发展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发展改革商务统计局,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发展改革统计局,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经济发展局,常德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现将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启动非居民用气价格联动机制下调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湘发改价调〔2024〕358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根据《关于完善湖南省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湘发改价调规〔2023〕619号)文件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县市区城市燃气经营企业天然气采购情况和燃气行业发展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启动非居民气价联动机制,联动下调我市非居民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价格联动额度

按照终端销售价格市城区下调0.705元/立方米,县市区同步下调0.705元/立方米进行价格联动,联动下调后的非居民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上限)如下:

1.市城区(含德山):4.043元/立方米。

2.鼎城区:4.043元/立方米。

3.汉寿县:4.165元/立方米。

4.五县一市(石门、桃源、临澧、澧县、安乡、津市):4.875元/立方米。

5.西洞庭管理区按“五县一市”标准执行。

6.西湖管理区:5.125元/立方米。

7.桃花源旅游管理区:5.675元/立方米。

二、调价时间

本次价格执行时间从2024年5月1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止。

三、有关要求

1.各地要加大政策宣传引导,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维护天然气市场秩序。

2.各城市燃气企业要优化气源采购价格,合理控制气源采购成本,加强供需衔接。

3.各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要督促城市燃气经营企业按时调整价格,各城市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联动价格,按规定做好价格公示,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附件:常发改价调〔2024〕194号(转发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启动非居民用气价格联动机制下调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_加水印.pdf



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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