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行使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2、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市城区流动噪音污染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以及有照但不按执照规定场所经营而进行店外经营、店外作业的商贩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违规设置户外广告和户外乱贴乱画广告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破损或残缺等影响市容的广告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城市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人行道上车辆乱停乱放、当路摆摊设点、堆物作业等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公安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城区违反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城市经营临时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所的许可。
7、行使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和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审批,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工作。
8、行使关闭、闲置、拆除存放生活垃圾的设施、场所的审批。
9、行使城市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审批和管理。
10、负责制定城市园林绿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
11、负责指导全市园林绿化管理、园林科研工作,指导监督各行政、企事业单位搞好庭院绿化,并组织城市绿化先进的评比表彰工作。
12、负责城区树木的修剪、砍伐、移栽以及城区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绿地临时占用的审批管理。
13、负责全市新建、改扩建工程项目的绿化设计图审核,工程施工监管,并参与工程的竣工验收及备案;未达到绿化指标按有关标准收取异地绿化补偿费。
14、负责全市城区园林绿化违章行为的行政处罚及执法监察工作。
(二)机构设置
津市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内设机构包括:内设10个机构:办公室、财务装备股、政工股、法制监督股、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澧水大桥管理所、综合执法大队、规划执法大队、综合考评办。本部门共编制人数87人,实有人数70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津市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预算公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仅含津市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353.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76.09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177.26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68.24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兰津广场和老检察院租赁费用。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3,353.3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8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1.3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145.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3.57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68.24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兰津广场和老检察院租赁费用。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176.09万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90.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2.85%。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0.07%。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40.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1.26%。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969.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93.5%。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73.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2.32%。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959.0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217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行政运行支出2,217万元,主要用于牛皮癣清理费用、2024年城管执法专项工作经费、大件垃圾清运费、创建办工作经费、填埋场PPP项目、生活垃圾焚烧费等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85.1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5.82万元,
比上年预算上升22.81%,主要是增加了执法车辆租赁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减少0.5万元,主要是单位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4年度无会议费预算支出;培训费预算3万元,拟召开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人数70人,内容为学习业务技能相关法律知识;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15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其中: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353.35万元,基本支出1,053.35万元,单位项目支出2,30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八、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