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港口、水路运输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范港口经营市场和水路运输市场的经营行为,维护平等竞争秩序,指导水路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结合本市实际,拟订港口、水路运输市场管理规定,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拟订全市港口、水路运输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监督管理港口经营市场和水路运输市场。负责对全市水路运输及运输服务业市场、港口装卸搬运市场、船舶维修、船舶交易市场、港口砂石产、运、销和水运工程建设市场实施行业管理;负责对港口经营企业及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业的市场准入的审核或报批;依法负责港区岸线、水域滩地使用权、办理港口经营的审批;对港口和水路运输行业的经营秩序、环境保护等实施监督管理;指导、协调辖区内水运业务,实施水路运输供求关系的调控。
4、负责核准全市港口设施建设,搞好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工作;对港口企业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检查、制止和处理侵占港区、破坏港口公用设施等违反《港口法》的行为。
5、负责指导全市的港口安全生产,依法对港口安全生产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负责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场所的建设审批、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资质许可,并实施监督。依法制定可能危及社会公共利益的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旅客紧急疏散和救援预案以及预防自然灾害预案,建立健全港口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体系。
6、负责组织协调重点物资运输、春运、节假日旅游运输和战备军事运输;负责港区防汛抢险物资运输与船舶调度工作。做好水上交通战备工作。
7、负责全市港口规费的征收和管理。
8、负责全市港口和水路运输行业的统计和信息工作。
9、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津市市水运事务中心内设机构包括:根据编委核定,我单位内设科室5个,分别是综合办公室、计划财务组、航运事务组、船舶船员组、水上应急救援中心。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18人,实有人数9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津市市水运事务中心预算公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仅含津市市水运事务中心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66.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6.49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709.11万元,主要原因是津市港船舶污染物收集码头建设项目和澧水二桥14#防撞墩项目已完工。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66.4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3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38.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88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709.11万元,主要原因是津市港船舶污染物收集码头建设项目和澧水二桥14#防撞墩项目已完工。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66.49万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2.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4.53%。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0.21%。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5.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2.01%。
4、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38.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89.54%。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9.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3.71%。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226.9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39.5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行政运行支出39.5万元,主要用于锚地航标维护经费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津市市水运事务中心为非参公事业单位和非行政单位,未纳入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故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减少5.5万元,主要是单位厉行节约,严压“三公”经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4年度无会议费预算支出;培训费预算0.7万元,拟召开水路安全培训,人数20人,内容为船员安全工作培训;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其中: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66.49万元,基本支出226.99万元,单位项目支出39.5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八、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