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常德市关于农机化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农机化、设施农业等方面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拟订农机安全生产、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具体组织实施。
3、依法组织实施农机安全监理,指导农机安全生产;负责农机安全技术检验、登记备案、核发牌证及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相关管理。
4、指导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机化信息网建设;拟订农机基层服务组织服务规范。承担农机化信息和统计相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农机化生产活动;组织农机抗灾救灾工作。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和职业技能开展工作。
5、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机驾驶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研究提出农机化事业的各项资金计划。
6、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津市市农机事务中心内设机构包括:津市市农机事务中心是市农业农村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农机科教质量监督管理股2个股室,下辖农机安全监理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津市市农机事务中心预算公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仅含津市市农机事务中心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773.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3.89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60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87.39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收入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773.8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58万元,农林水支出744.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4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87.39万元,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773.89万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2.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1.66%。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0.06%。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5.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0.72%。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44.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18.69%。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
年初预算为6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77.53%。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0.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1.35%。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61.2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612.6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2.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专项经费等方面;农业生产发展支出600万元,主要用于农机专业合作社及油菜全程机械化生产示范的建设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津市市农机事务中心为非参公事业单位和非行政单位,未纳入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故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减少2.08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缩减“三公”开支。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4年度无会议费预算支出;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4年度无培训费预算支出;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其中: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773.89万元,基本支出161.29万元,单位项目支出612.6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八、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