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镇(街)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程和标准,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拟订相关措施办法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拟订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推进全市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应对较大灾害方面议事协调机构的日常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负责做好武警部队和社会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相关衔接工作。
7、统筹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权限做好驻津国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相关工作,指导镇(街)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负责全市消防管理有关工作,指导镇(街)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全市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中央、省、常德市下达和市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街)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市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和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开展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15、制定全市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组织执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相关流域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省、常德市、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示、命令。
1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津市市应急管理局内设机构包括:我局内设机构9个,分别为:办公室、人事财务股、应急指挥中心、安全生产协调监督股、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股、火灾防治股、危化烟花股、救灾和物资保障股、法制股。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35,实有人数35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津市市应急管理局预算公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仅含津市市应急管理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259.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59.55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617.68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工资、五险一金基数增加,本年度常规性经费追加预算列支科目。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259.5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87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5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157.8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617.68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工资、五险一金基数增加,本年度常规性经费追加预算列支科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259.55万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1.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2.47%。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0.18%。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2.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1.02%。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气象事务(款)气象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2.38%。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25.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2.03%。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157.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91.93%。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788.5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471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气象服务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气象事务等方面;行政运行支出441万元,主要用于技术咨询、应急、安全生产专项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458.6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27.31万元,
比上年预算上升1,364.77%,主要是本年度常规性经费追加预算列支科目。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减少0.4万元,主要是减少接待次数、降低接待标准。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4年度无会议费预算支出;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4年度无培训费预算支出;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40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其中: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259.55万元,基本支出788.55万元,单位项目支出471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八、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