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市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民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全市民政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2、负责对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业务指导、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全市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
3、依法指导和协调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并指导婚姻服务机构和殡葬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
5、负责全市的地名规划和地名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地名命名、更名、废名的审核上报;负责全市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
6、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等保障制度并组织实施。
7、管理、监督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等。
8、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津市市民政局内设机构包括:津市市民政局设6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社会工作和慈善事业促进股、社会组织管理股、最低生活保障和临时救助股、基层政权建设和区划地名股、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津市市民政局共有编制人数25人,实有人数21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津市市民政局预算公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仅含津市市民政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5,658.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8.89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4,55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75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6.86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1人,人员经费下降。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5,658.8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21.8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18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6.86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1人,人员经费下降。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108.89万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92.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26.34%。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54.11%。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9.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2.62%。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
年初预算为1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13.53%。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0.07%。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2.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1.16%。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24.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2.18%。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329.4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779.4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行政运行支出29.4万元,主要用于工作经费等方面;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600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儿童福利、社会公益项目等方面;老年福利支出150万元,主要用于高龄老人补贴、百岁老人津贴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26.9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64万元,
比上年预算下降2.32%,主要是退休1人,人员经费下降。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减少1万元,主要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4年度无会议费预算支出;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4年度无培训费预算支出;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300,00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800,00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1,500,0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其中: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5,658.89万元,基本支出329.49万元,单位项目支出5,329.4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八、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