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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津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24-02-19 16:59 信息来源:津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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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办法,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措施办法。 

4、统筹建立全市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统筹实施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5、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工作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并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办法,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并落实吸引留学人员来津(回国)工作或定居措施办法。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 

9、贯彻落实国家、省、常德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人员福利、离退休政策,建立全市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全市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和离退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措施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2、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机构设置 

津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包括:内设7个股室,分别为1、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2、政工人事股,3、财务基金监督股,4、党建办,5、事业单位管理股,6、社会保险股,7、劳动关系股。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85人,实有人数69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津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公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仅含津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7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53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30.25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和福利支出增加178.6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减少8.13万元,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增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增加82.17万元,主要是代发离休费及年终绩效2022年是项目支出,2023年纳入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项目支出减少226.36万元,代发全市企业、机关离休人员离休费2023年纳入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75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8.9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9.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5.07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30.2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公用经费开支。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753万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542.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87.96%。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93.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5.34%。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0.19%。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39.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2.23%。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75.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4.28%。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09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657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行政运行支出65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各项业务工作经费及弥补人员经费、社会保障缴费不足、聘用人员工资、退休人员慰问等支出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204.0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08.8万元,

比上年预算上升114.2%,主要是聘用人员劳务派遣费由工资福利支出调整至商品服务支出中的劳务费支出。项目支出增加51.02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减少34.79万,是退休人员节日慰问支出调整到项目经费支出中的商品服务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减少2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4年度无会议费预算支出;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4年度无培训费预算支出;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其中: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753万元,基本支出1,096万元,单位项目支出657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八、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津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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