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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津市市审计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24-02-19 09:48 信息来源:津市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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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津市市审计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以及年度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审计业务制度,并监督执行;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2、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全市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3、向市人民政府、常德市审计局报告和向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规范性文件、宏观调控措施以及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的建议。 

4、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5、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1)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2)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3)市直各部门、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4)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5)市人民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6)市人民政府投资和以市人民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7)市人民政府接受的和其他单位代市人民政府接收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以及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8)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市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6、负责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按规定对市管党政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协调各成员单位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指导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7、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8、负责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 

9、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10、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11、推广信息技术的应用,组织实施管理系统和现场审计系统的建设。组织审计专业培训。 

12、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津市市审计局内设机构包括:内设股室8个,分别是办公室、法制股、财政金融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电子数据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企业(内部)审计股。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30人,实有人数37人(其中借调人员3人,临聘人员7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津市市审计局预算公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仅含津市市审计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590.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0.72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27.73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590.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5.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3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27.73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590.72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365.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61.83%。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 

年初预算为130.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22.08%。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4.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5.86%。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0.3%。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9.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3.28%。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3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6.65%。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401.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88.92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行政运行支出58.5万元,主要用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政府投资审计、预算执行审计、信息化建设工作等方面;审计业务支出130.4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各类审计项目所需经费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35.4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11万元,

比上年预算下降10.38%,主要是新增退休人员,在编人员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减少1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缩减“三公”经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4年度无会议费预算支出;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4年度无培训费预算支出;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其中: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590.72万元,基本支出401.8万元,单位项目支出188.92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八、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津市市审计局2024年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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