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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津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24-02-19 11:16 信息来源:津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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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规划、规范性文件,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包括授权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协助开展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协助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贯彻国家、省、常德市质量发展的有关政策,拟订推进质量发展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质量奖励制度;负责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施及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对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定期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落实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机动车安全检验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鉴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和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组织协调有关专项打假活动。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法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拟定食品安全有关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验、核查处置、风险调查、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备案和监督管理。负责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本市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依法指导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依据法定职责,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推行采用国际标准。承担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商品条码及法人数据库相关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工作。依法对检验检测机构、检查机构资质资格及其检验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认证中介机构,依法监督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工作。 

14、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5、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拟定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措施。负责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 

16、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落实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相关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17、负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按权限负责商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的管理,开展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指导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规范知识产权交易和无形资产评估,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18、负责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19、负责权限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许可;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内容的监督检查。 

20、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配合上级部门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配合上级部门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制度;负责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组织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和淘汰相关工作;监督实施执业药师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21、制定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组织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相关质量抽验并发布有关信息;依法处理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的咨询、投诉、举报;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22、依法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2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津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包括:共设21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人事股、财务科技股、法制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广告监督管理股、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流通监督管理股、食品消费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协调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计量与认证股、标准质量股、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医疗器械监管股、保健品化妆品监管股、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民营经济发展股、信用监督管理股、反不正当竞争股;9个基层监督管理所,分别为津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洲驿市场监督管理所、津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汪家桥市场监督管理所、津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襄阳街市场监督管理所、津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鱼岭市场监督管理所、津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嘉山市场监督管理所、津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山市场监督管理所、津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洲市场监督管理所、津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毛里湖市场监督管理所、津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白衣市场监督管理所。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138人,实有人数123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津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公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仅含津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299.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49.83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5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301.5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专项经费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299.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44.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9.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5.54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301.5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专项经费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299.83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944.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84.55%。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56.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6.81%。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0.17%。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69.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3%。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25.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5.46%。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704.8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595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行政运行支出595万元,主要用于弥补人员经费、工作经费不足、对企业的补助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86.3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4.59万元,

比上年预算上升22.79%,主要是本年实行零基预算,年初预算调整将专项经费部分调整为公用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7.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减少12万元,主要是减少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4年度无会议费预算支出;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4年度无培训费预算支出;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4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64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其中: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299.83万元,基本支出1,704.83万元,单位项目支出595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八、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津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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