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维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我市建立“安全风险隐患举报奖励制度”的建议》收悉,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同意,本建议由应急管理局具体承办,现回复如下:
一、建立安全隐患举报制度。为推动全市范围内建立安全监管举报体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监督,实现监管效能再提升。根据《湖南省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实施办法》(湘应急发﹝2023﹞16号)和《常德市安全生产举报受理、处置和奖励办法》(常应急发﹝2021﹞17号),市安委办于2021年10月27日公布了《津市市安全生产领有奖举报实施办法》(津安办发〔2021〕10号)。
二、鼓励公众参与安全隐患举报。认真贯彻省、市应急部门指示要求,在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湖南一件事一次办平台公布了办理流程,并通过津市市政府网及时向全社会公布推广《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对有奖举报工作进行专题部署、专题研究,同时为方便群众,畅通了举报渠道,通过举报电话0736-4221205及市长热线转接受理,确保有奖举报工作持续开展、扎实推进。每月督导各镇街安委办及时受理上报各类安全生产举报隐患。1-5月共受理安全生产举报101起。
三、建立安全隐患举报奖励机制。2024年,全市安排有奖举报专项资金6万元。一季度兑现有奖举报奖励资金5800元。自2021年开展有奖举报工作以来,全市已累计兑现奖励资金79550元。
四、加强安全隐患举报信息保密工作。严格执行信息保密工作纪律要求,对参与举报受理的人员进行了相关的保密纪律培训,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透漏举报人身份、举报内容和奖励情况,违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五、加大对安全隐患的整改力度。下一步,全市将扩大有奖举报工作受理和奖励范围,推动有奖举报公告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普及事故隐患种类特征、详述有奖举报奖励条件,让老百姓切身了解有奖举报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事故隐患的辨别能力,增进有奖举报工作的积极性。探索多部门协同,专人抓、联合核、回头看工作机制,压紧压实首办责任,严格按照办理流程,对有奖举报工作实时受理,确保核查效率到位。将有奖举报纳入安全生产督查考核体系,督促各单位对受理举报的隐患和违法行为落实整改闭环措施。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好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便我们今后的工作中改进和提高。
津市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