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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2号建议的回复

2024-06-28 09:55 信息来源: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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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炳、汤慧、向龙、朱甲寅、石雪珍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合理规划耕地恢复,提高耕地恢复质量的建议》收悉,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同意,本提案由市农业农村局具体承办,现回复如下:

一、我市耕地恢复基本情况

津市现状耕地面积25.25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22.85万亩。调查显示,“二调”到“三调”10年间,津市耕地净减少7.09万亩,其中流向林地4.56万亩,流向园地1.13万亩,流向坑塘湿地1.19万亩,流向其他地类0.21万亩。2022年、2023年,耕地恢复任务为5000亩、5500亩,实际分别完成了6455亩、6129亩。2024年耕地恢复任务为7000亩。

二、工作开展情况

1.开展技术培训。为解决农村劳动力不足问题,市农业农村局、市农机事务中心2024年以来组织开展技术培训6次,培训达300多人次。通过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等提升农民种养水平,缓解劳动力不足。

2.落实惠农补贴。积极落实惠农政策,通过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油菜补贴、棉花补贴等,缓解农业生产成本高的问题;同时,市农机事务中心通过落实购机累加补贴,新添烘干机2台收割机,旋耕播种机10台,收割机32台,不断加大机械化作业力度。

3.落实水利设施建设。通过各种渠道积极争取资金,不断完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大建设力度。2024年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1050万元,恢复农村小水源蓄水能力堰塘清淤扩容125处,泵站更新改造10处。“中梗阻”渠道畅通2公里。提升山上经济作物灌溉水源保障项目15处。项目完成后新增、恢复、改善灌溉面积1.29万亩,新增蓄水33.8万方。二是紧抓项目储备。目前毛里湖灌区、七星山泵站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已经进入湖南省项目库第一批项目储备。

4.确认耕林界限划分。经国土三调后,目前地块属性以原貌为准,目前耕林界限以实地为准。在2024年3月,市自然资源与市林业局通过矢量数据共享,相互确认,基本解决了耕林不分的问题。

5.落实开荒及复种资金保障。市财政在惠农补贴结转结余资金中安排资金707.45万元落实抛荒耕地复耕复种及地力提升。其中耕地复耕复种(耕地恢复)资金560万元近期将落实下达。

三、下一步工作

1.加强政策支持。持续鼓励村集体、合作社、种田大户进行土地流转,并通过开展技术培训、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等方式,实现规模化种植,降低生产成本,缓解劳动力不足和生产成本高的问题。

2.争取项目实施。全力争取2025年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项目,抓好储备项目早日落地。持续推动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堰塘、水库灌溉面积。积极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呼吁争取增加惠农补贴资金、提高补贴标准,加大与粮食有关的项目、试点等争取力度,让更多的种粮农民通过项目实施享受到各项财政补贴政策。

3.落实好耕地恢复。探索建立“社会资本投入、先建后补”的投融资机制,有序推进耕地恢复工作。从地势平坦,水源条件好的图斑中选址作为耕地恢复图斑,确保耕地恢复质量。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好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便于我们工作的改进和提高。

 

 

 

津市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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