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产业发展项目“造血”功能的建议》收悉,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同意,本建议由市农业农村局具体承办,现回复如下:
一、有关政策
1.根据湖南省财政厅、乡村振兴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农业农村厅、民政厅、林业局联合下发的《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2021〕10号文件要求,衔接资金应对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重点帮扶村和示范村予以倾斜支持。财政衔接资金安排用于贫困村发展产业、补齐必要的基础设施短板比例不得超过其资金总规模的70%,非贫困村30%。
2.根据湖南省财政厅等七厅局委联合转发的《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发改委 国家民委 国家林草局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知道意见》湘财农〔2022〕6号文件要求,2022年至2025年,中央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的比例分别不得低于55%、60%、65%、70%。每年按照5%递增,2024年产业发展已达到65%。
二、重点产业发展项目
1.坚持项目引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2018—2023年,我市持续实施省重点产业帮扶项目,通过湖南和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13家综合实力强的主体,辐射带动3800多个脱贫人口参与产业帮扶,涉及产业有藠果、蔬菜、中药材、柑桔等。整合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补贴项目、“百企”培育等项目向产业帮扶效果好的主体倾斜。
2.坚持突出重点,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坚持突出我市米粉、藠果等重点产业,制定了津市市“十四五”脱贫主导特色产业发展规划。以米粉、藠果产业为切入点,以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和做大做强龙头企业为载体,狠抓产业招商,引进了夏伯食品、台龙食品等米粉、藠果精深加工企业,延伸农业产业链,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提高农业附加值。
3.加强实地指导,建立技术服务体系。按产业组建县级专家技术团队,完善县、镇、村三级农技服务体系。实行乡村振兴产业帮扶指导员制度,每名技术指导员负责联系10-20户脱贫户,每年不少于4次入户指导。鼓励支持帮扶主体开展生产技术社会化服务,安排市技术专家驻企指导。开展藠果、蔬菜、柑橘等各类产业培训,每年培训农民4000人次以上,让脱贫户、监测户“两有”人员真正掌握产业发展技术,不断提高产业发展的能力。
下一步,继续加大对发展主导产业、特色产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引进和培育一批自身具有一定规模、带动发展效果较好的农业主体,鼓励主体通过建设园区(基地)和建设到乡村产业项目带动村集体和农户增收,推动产业提升和稳步发展,让主体成为产业提升的“胜生力军”。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好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便于我们工作的改进和提高。
津市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