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津市市人民医院扩建1台2t/h天然气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津市分局
邮 编:41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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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津市市人民医院扩建1台2t/h天然气锅炉项目 |
建设地点 | 津市市孟姜女大道19号 |
建设单位 | 津市市人民医院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长沙慕川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津市市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于2017年4月18日取得环评批复(津环评[2017]11号),改扩建项目中拟新建1台3t/h和1台4t/h的天然气锅炉,但现在实际建设了4台天然气锅炉(2台2.5t/h天然气锅炉及2台2t/h天然气锅炉,其中1台2t/h天然气锅炉为备用锅炉),锅炉总容量为9t/h,超出了《津市市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锅炉总容量(7t/h),现你单位对其中1台2t/h天然气锅炉补办环评手续。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锅炉烟气通过专用烟道引至外科楼顶排放,烟尘、SO2、NOX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污水处理站废气经喷淋塔+活性炭吸附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食堂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油烟竖井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要求。 2、厂地排水采取雨污分流、污污分流。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800t/d,生活废水、医疗废水分类进行预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格栅池—调节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接触消毒池)处理达标后经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同时满足津市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废水排放只能设置一个规范化排污口,并设置标志牌。 3、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对设备采取防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和4类标准。 4、加强和完善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交接等环节的管理,对危险废物的处理设专人负责。产生的医疗废物暂存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消毒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在线监测废液、废机油、废化学试剂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