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农〔2021〕10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强化衔接资金监管,现将我市2024年度中央省本级专项衔接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公示公告如下:
一、资金使用情况
中央省本级共下达5869.964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526万元、省级资金1963万元、、县级投入资金1380.9644万元。
二、项目建设目前完成情况
目前已完成项目435个,拨付资金5869.9644万元,项目已全部完成。
三、绩效目标及资金使用成效
2024年度专项资金覆盖了全市9个镇街道65个村居。通过不断加大财政专项衔接资金投入力度,积极整合行业部门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取得了明显成效:全面摸底完成全市脱贫户、监测户、边缘易致贫户人口的医疗保障、教育保障、住房保障、饮水安全工作;小额信贷工作任务完成;乡村公益性岗位稳定就业;乡村振兴就业车间补助12家;乡村建设行动和公共服务工作提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得到提升;乡风文明和乡村治理工作加强。津市充分整合农村现有资源,采取房屋租赁、入股合作社、鱼塘发包、土地流转、产业分红、劳务输出等方式,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乡村振兴推进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四、监督举报
为加强衔接资金的监督管理,特此公示公告2024年度衔接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举报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0736-4213804
附件:津市市2024年衔接资金项目情况明细表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