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津市市白衣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5-01-21 16:21 信息来源:白衣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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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津市市白衣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津市市白衣镇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津市市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白衣镇党政综合办公室,电话:0736-4288267。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白衣镇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秉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致力于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截至2024年底,白衣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和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涵盖镇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各类政策文件解读、财政预决算报告、民生领域(如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就业等)信息,以及项目建设、应急管理等重点工作动态。在民生保障方面,详细公开了低保户、五保户的认定标准与发放名单,及时发布医保政策调整信息,确保居民能第一时间了解与自身利益相关内容。2024年,津市市白衣镇共回复市民留言2条,回复率100%;共收到来自市长热线、市委网信办等单位交办68件;在各类报刊、杂志、外媒网站发表各类信息共136篇,在省级媒体刊登4篇信息,市级媒体刊登15篇信息;依申请公开共计办理0件。

(二)制度建设情况。始终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不断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好地方便群众查询和办事。始终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受理举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九项政务公开制度,维护政府信息发布的稳定性、连续性和严肃性,让各类政务公开活动真正做到依法依规、有章可循。根据全市机构改革情况,及时调整我镇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镇长李沅知任组长,党政办、财政等站(办)所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具体负责镇政务公开工作,明确了各人的责任,分工合作,确保了镇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落实和人员落实。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一是在镇政务中心和各村(社区)均设置了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提供了公开的政府文件、办事指南及相关宣传手册供群众查阅,有效扩大了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切实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提升了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二是镇政府及9个村(社区)建立公开栏,及时公开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低保、救灾救济、社会救助、项目资金等与民生关系密切、群众关注度高的信息,并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实时更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三是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配套完善软硬件设施,加强服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公开办理事项和办事流程,印发办事指南,提高办事效率;挂立制度牌,明确政务中心纪律规范,值班制度,推进政务中心有序运转;记好事务接待登记簿,保证每次办事每次接待都有记录可查询。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从信息收集、整理、审核到发布,每个环节都明确责任主体与操作规范。严格执行“三审制”,即信息采编人员初审、科室负责人复审、分管领导终审,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保密性和时效性。

强化信息资源整合与更新,定期对各类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及时更新过期或失效信息,保证信息的现势性。同时,注重对历史信息的归档管理,方便公众回溯查询。

(五)监督保障情况。强化内部监督,我镇严格对照《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范围。定期对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和通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站所和个人,进行督促整改,并追究相应责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设立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对公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切实保障公众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深入,存在解读不够透彻等问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展,部分群众获取信息不够便捷。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内容的审核,确保公开信息全面、准确、深入。同时,提高政策解读的质量,采用多种形式进行解读,让群众更好地理解政策。

二是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与其他媒体的合作,扩大信息传播范围。同时,优化政务公开平台的功能,提高群众获取信息的便捷性。

三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培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定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工作的规范性和专业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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