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津市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5-01-22 15:21 信息来源:农业农村局
字号:【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津市市农业农村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其他相关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依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及时、规范与安全,扎实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为进一步规范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信息工作领导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明确了具体承办人员,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切实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局机关效能建设、树立机关良好形象重要措施来抓。局各股、站、队工作积极主动做好信息收集和撰写公开工作,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建章立制,落实责任。根据有关工作要求,我局以津市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及时将与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规、政策、发展规划、工作动态、财经信息、行政执法、服务内容等内容及时公开,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及时进行。

(三)认真收集,及时公开。我局明确要求局各股室要根据公开的内容和要求,及时收集整理相关信息,并按报审程序审定后及时公开,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改变工作作风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四)加强学习,规范操作。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了解《条例》及各项规定,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对应主动公开的信息达到了录入规范,确保格式、内容、分类、时间等符合信息发布的要求。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本单位2024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其中,政务信息3条、通知公告35条、业务工作19条。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4年度,市农业农村局没有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本地本单位2024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24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1次,咨询电话接听24次,当面咨询1次。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2024年度,市农业农村局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

政府信息公开支出情况:工作人员情况,负责我局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由办公室人员兼职;全年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实际支出;全年没有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全年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收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问题与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细则和政策的把握还不够全面;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数量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增加。

(二)改进情况

一是继续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局各股、站、队的主动公开意识,加大公开力度,围绕社会公众关注的经济发展的热点、重点,不断充实完善政务信息,及时更新网上的信息,保证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二是加强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水平。认真对照《条例》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加强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及规范、流程等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严格把关信息来源,进一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要严格审查公开信息,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从源头上杜绝一切虚假信息,防止影响稳定、破坏团结的信息出现,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及公信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津市市农业农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