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21号)和常德市人社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工伤预防费预算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津市市2024年工伤预防费用使用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参保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024年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我市工伤预防费19.9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通过桥头及广场显示屏展示工伤宣传标语,费用24000元;
2.制作警示标识标牌,费用68200元;
3.联合第三方机构对企业进行“1+N”精准式工伤预防培训,费用70200元;
4.印刷工伤保险宣传资料,费用35800元;
以上费用共计198200元。
公示期自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1月30日止。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津市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反映。
电话0736-4221692
地址:津市市政务中心四楼
邮编:415400
津市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