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2025BDC0005号

2025-01-26 13:56 信息来源:津市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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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功兴因保管不善,遗失不动产权:湘(2021)津市市不动产权第0006517号。根据《动产登记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单位):卜功兴

2025年1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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