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2025年4月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公示期为:2025年2月25日起至2025年4月8日止)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津市市九澧大道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736-4228008 jssbdcdjzxbgs@sina.com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 面 积 | 用途 | 备注 |
1 | 杨汉林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市市毛里湖镇荣台社区7组 | 430781102214JC00463F00010001 |
房屋:256.96㎡ 土地:133.64㎡
| 住宅 |
公告单位:津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