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2025BDC0008号

2025-02-25 11:07 信息来源:津市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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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时间:2025年2月25日。 

序号

不动产权证号

权利人

权证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湘(2022)津市市不动产权第0002087号

张福秋

不动产权证


津市市九澧大道(工贸街小区)10栋213号


公告单位:津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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