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一季度我市原企业从事特殊工种拟退休人员已通过初审,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25年3月17日开始至2025年3月24日止。公示期间,广大群众可以当面或通过信函、电话等形式,向市人社局实事求是地反映公示对象从事特殊工种的真实性等有关情况。反映情况和举报问题要对组织负责,应签署真实单位和姓名,并提供调查核实的线索。
联系电话:0736—4236321
附件:津市市原企业从事特殊工种职工拟退休审批花名册.xlsx
津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