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不动产遗失作废登记公告2025SCDJ0013号

2025-03-25 09:34 信息来源:津市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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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时间:2025年3月25日。

 

序号

不动产权证号

权利人

权证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津国用(2013)第292号

孔凡青

国土证


津市市人民路欣富花园3-2栋2018号


公告单位:津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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