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关于调整我市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国防动员办公室),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局,常德高新区科技和产业发展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发展改革商务统计局,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发展改革统计局,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经济发展局,常德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湘发改价调〔2025〕189 号)、《关于完善湖南省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湘发改价调规〔2023〕619号)文件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下调我市非居民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价格调整额度
市城区非居民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下调0.309 元/立方米,鼎城区参照城区标准执行,其他县市区原则上统一下调0.28 元/立方米,具体价格如下:
1.市城区(含德山):4.043 元/立方米。
2.鼎城区:4.043 元/立方米。
3.汉寿县:4.165 元/立方米。
4.五县一市(石门、桃源、临澧、澧县、安乡、津市):4.825 元/立方米。
5.西洞庭管理区按“五县一市”标准执行。
6.西湖管理区:5.075 元/立方米。
7.桃花源旅游管理区:5.675 元/立方米。
燃气直供用户原则上按 0.309 元/立方米同步下调。
二、调价时间
本次价格调整从2025 年4 月1 日起执行。
三、有关要求
1.各地要加大政策宣传引导,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维护天然气市场秩序。
2.当地政府和城市燃气企业要强化保供稳价责任,优化气源采购价格,合理控制气源采购成本,加强供需衔接。
3.各地可根据2025 年城市燃气企业采购合同签订情况,按照通知要求,启动非采暖季气价联动,进行价格清算,联动调整终 端销售价格。
4.各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要督促城市燃气经营企业按时调整价格,各城市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联动价格,按规定做好价格公示,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5 年4 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