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时间:2025年6月16日。
序号
不动产权证号
权利人
权证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津房权证城北字第005472号/津国用(2012)第888号
崔文文
房权证/国土证
津市市九澧大道(金海岸森林水榭一期)18栋502号
公告单位:津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