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津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商场、车站、影院等公共场所经营性使用、销售的充电宝开展集中排查。执法人员对17家商户进行“地毯式”检查,重点核查三项内容:产品是否具备真实有效的3C认证标识、标识标签信息是否完整规范、是否存在销售召回型号产品行为。
检查发现,部分商户存在安全隐患问题:20种在售充电宝中,5种缺失强制3C认证标识;部分产品为“三无”来源或存在外壳磨损、电池鼓包等异常现象;个别产品标识不清,缺少厂名厂址和安全警示。
市场监管局当场责令下架问题产品,并对无证产品要求限期整改,坚决杜绝不合格充电宝流入市场。津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选购充电宝务必通过正规渠道,认准清晰3C认证标识,避免购买召回型号产品。若发现违规销售行为,可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强化监管,定期开展“回头看”,筑牢消费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