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不动产遗失作废登记公告2025SCDJ0040号

2025-08-13 11:06 信息来源:津市市自然资源局
字号:【

 

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时间:年2025年813日。

 

序号

不动产权证号

权利人

权证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津国用(2014)第373号/津房权证城北字第002236号

朱传华

不动产权证


津市市人民路(望江广场)A栋502号


公告单位:津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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