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不动产遗失作废登记公告2025SCDJ0041号

2025-08-14 10:18 信息来源:津市市自然资源局
字号:【

 

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时间:2025年814日。

 

序号

不动产权证号

权利人

权证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津国用(2008)第173号/监证0023269号

徐昱泽

房权证/国土证


津市市人民路中湖小区2单元101号


公告单位:津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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